四川省政府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宁市城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的批复》,明确了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我市各级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全力保护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 日前,省政府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宁市城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的批复》,原则同意划定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确定蓬溪县黑龙凼水库为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区域 两级管理饮用水水源 根据批复,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位于遂宁市黑龙凼水库左放水洞进水口,其保护区域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的全部水域(西至黑龙凼水库坝址处,南至南面正常蓄水位线,东至东面正常蓄水位线,北至取水口上游300米水库断面);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蓄水位线(352米)以上200米范围内的全部陆域(西至黑龙凼水库大坝及坝顶以西200米处,南至南面正常蓄水位线以南200米处,东至东面正常蓄水位线以东200米处,北侧无陆域一级保护区)。 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水库汇水区域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域;水库汇水区域内,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和由水源防护堤隔离出的常乐镇区域外的全部陆域(西至甘草坪以东分水线,南至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东至韩婆岭以西分水线,北至白鹤林以南分水线)。 保护水源 污染饮用水水源将受处罚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为保障应急备用水源的水质,遂宁市制定了《黑龙凼水库保护性技术规划》,并向省政府进行申报,从制度层面提高对应急备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同时,蓬溪县要求黑龙凼水库周边回水、常乐、天福等乡镇调整种养殖结构,加强对水库附近区域的垃圾清运能力和水平,落实专门人员对水库进行不间断巡逻和检测。在黑龙凼水库饮用水源二级、准保护区配套建设处理生活污水和家养畜禽废水的沼气+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将处理后的水运至保护区外用于农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记者从遂宁市环保局采访了解到,对于违反饮用水源保护的个人和单位,遂宁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等。(遂宁日报 范晶) 8 g$ q' Z2 @) h& j g; u; z$ {;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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