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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讯 因情人坚持要生下孩子,双方发生争执后,已婚男子邓某酒后驾车将怀孕的情人徐女士撞伤,导致情人流产并构成八级伤残。虽然邓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提起公诉,但徐女士此前就这次事故单独提起了民事诉讼,并最终获赔33万余元单身女子徐女士此前同已婚男子邓某相识,二人很快确定了关系并同居。2012年6月,徐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但邓某坚决要求将孩子打掉,遭到徐女士的拒绝。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6月29日晚,二人再次因为是否留下孩子的问题争吵,饭后,喝了酒的邓某驾车带着徐女士回到二人的暂住地,并在停车时将站在车后的徐女士挤到墙上。 事发后,邓某曾阻止其他人拨打急救电话及协助抢救,甚至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以辱骂威胁阻止施救。/ v( u0 D# f8 n+ _ _' E6 K$ g
事故造成徐女士流产,以及盆骨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而徐女士此前已就这一事件单独向邓某索赔87万元。, _$ [8 B2 o& t- e. x
一审法院判决邓某赔偿徐女士共计330339.07元。判决后,徐女士提出上诉,坚持87万元的赔偿金额。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对于徐女士主张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主张。* e: A2 } _1 a4 F6 I
最终,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变更了赔偿数额,改判邓某赔偿徐女士共计33173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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