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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7月24日),我们(劳务派遣公司)到地税办大厅去代开劳务派遣发票(派遣工人的工资和社保部分)时,强行收取残保基金。" [0 n9 J, t6 m( h8 _5 Q
我们给办税人员提供了代收代发(交)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代收代发(交)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属于免缴税、零申报。的确,税是没有收取。
8 U3 G2 V0 n h% A但是,他们要强行收取残保基金。我们一再给办税人员解释,这是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办税人员陈青雯根本不听解释。在他们地税的什么狗屁综合股陈股长既不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回答他在领工资交社保的时候是否交了残保基金的情况下,为了忽悠我们,电话叫大厅办税人员陈青雯的转告我们找什么残联唐书记,而告诉我们残联唐书记的电话,是一个开出租车的电话,这个是什么用意就不得而知了。
x! C/ Y+ X7 Z( ~8 }请问:受派遣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要交残保基金合理合法吗?8 F- i5 @8 C* j) i1 {7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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