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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晚,陕西延安黄龙县的沈先生参加了在渭南澄城县组织的酒局。席间,他与同席者李某某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演变为肢体冲突,沈先生头部被酒瓶击打。酒局散场后,沈先生独自驾车离开,次日被发现在延安洛川县一高速口附近的车内离世。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沈先生的妻子李女士介绍,4月17日晚,沈先生在渭南澄城县应朋友之约参加酒局,当晚并未直接回家。“4月18日凌晨,他开车回家,从洛川县石头镇下了高速,可能是头不舒服,就在高速口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停了车,想休息一下,但人就没能再醒过来。” 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澄城县警方已对沈先生死亡一案介入调查。“我丈夫身体一直很健康,从当天晚上参加酒局的人那里了解到,我丈夫和一个叫李某某的人在吃饭时候发生了冲突,被对方用酒瓶子打了头,导致了死亡。4月19日法医对他进行了解剖尸检,也确认他头部受到了创伤。
一份澄城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死者沈先生进行了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为沈先生符合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4月19日,澄城县公安局针对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
沈先生今年43岁,据李女士介绍,家中还有两个孩子,一家人主要靠务农以及贩卖水果为生。 记者联系到4月17日当晚酒局的参与者之一李先生,他详细回忆了事发经过。“沈先生是李某某的朋友,我和他只是认识,不算熟。”李先生告诉记者,李某某是做个体生意,没听说他和沈先生有什么矛盾,“他们平时关系比较好。”4月17日中午,沈先生就已经和李某某一起喝过酒。当晚,李某某、李先生等5人在一家餐厅吃饭,中途沈先生被李某某叫来。当晚六人共喝了一箱多啤酒。李先生回忆,争执中,李某某用酒瓶在沈先生头上打了一下,沈先生反应过来后,也以同样的方式还击了一次。紧接着,李某某再次用酒瓶击打了沈先生头部。众人见状,赶紧将二人拉开。 李先生称,当时看着两人头部都没有明显外伤,似乎并无大碍。但沈先生非常生气,说要报警。如此情形下,酒局已无法进行,李某某和其他四人便陆续离开餐厅,沈先生则最后离开。“大家都不知道他是酒驾离开的。”李先生说,直到次日警察找来做笔录,他们才得知沈先生不幸离世的消息。 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案中,酒局冲突中动手打人的李某某已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将承担严厉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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