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b6 {' r5 F3 k' s3 G0 }7 t更令人费解的是,重复建设本身就暴露了前期监管的严重缺位。2014年的供水工程已因无水可用沦为摆设,2017年再次立项时,本应先核查前次工程失败原因、科学论证水源可行性。但从结果来看,龙坪村既未解决水源不稳定这一核心问题,也未完善管网建设等关键环节,反而简单复制“建干池子”的无效模式,这与部分地区“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前期勘测不足”的典型问题高度吻合 。而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监管主体,未能及时介入纠正重复建设的荒唐决策,反而为又一个烂尾工程“开绿灯”,其监管失职显而易见。 ; f x( E4 H5 r. I % v9 G8 m {3 J两笔资金接连流失、工程两次烂尾,背后更可能潜藏资金挪用与监管寻租。集中供水工程从立项到施工有严格的资金监管要求,29.96万元应专项用于水源建设、管网铺设等关键环节。但龙坪村工程最终仅建成“干池子”,不排除存在“重立项轻建设、重收钱轻落实”的问题——可能将资金截留挪用,仅用少量款项应付式建设,这种操作与多地曝出的“工程建设及收费不规范”乱象如出一辙 。而验收环节的“一路绿灯”,恰恰为资金违规使用提供了掩护,形成“建设造假-验收放水-资金流失”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