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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网讯(特约通讯员 钟灿)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四川省营山县一五旬男子却与有夫之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5年,并生育一子一女。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罗昌海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0岁的罗昌海,住营山县新店镇帽盒村,小学毕业后便没再读书,一直在家务农。2000年左右,罗昌海经同村村民介绍认识了营山县新店镇蓼叶村的已婚妇女王海英,在明知王海英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一女。2011年,王海英以外出务工之名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2015年3月26日,王海英的丈夫王明强举报案发。因涉嫌重婚罪,罗昌海于2015年4月2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昌海犯重婚罪,于2015年4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5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罗昌海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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