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从被告知整改的种植户处了解到,8年前,他们与村、镇政府签合同承包种植苗木的土地,现在却被告知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是违法的,需要整改恢复成耕地才能免于处罚。种植户困惑:“种了这么多年树,突然说违法了,还要处罚。当初鼓励搞种植时为啥不说?我们遵守法律规定,愿意恢复农田,但我们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 }" J( N. L. M3 Q F 11日下午蔡川镇人民政府,接线人员表示,丹凤县已成立调查组,回应以后续通报为准。目前,当地通报称,经实地调查,反馈图斑涉及的耕地上栽种有核桃树、国槐,确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赔偿。
) W C' r' _9 S. v/ y9 z) {8 n) ^* z 11月11日,丹凤县蔡川镇太子庙村村民李桂(化名)告诉与他一同承包土地办合作社种植苗木的几位村民,收到了镇政府出具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接县田长办《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整改问题交办单》,你户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你户: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自行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你户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当时说的就是种树,得到镇政府、农业局的盖章许可,现在给我们看卫星图片,说上面划线的不能种,我们也看不懂。”知情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承包土地情况登记册上的确写明,用途为种植业,是基本农田。“他们就是不明白,种了这么多年树,突然说违法了,当时为啥不说?现在造成损失谁来承担?” ( k% u, j/ j+ Q, E! W1 @$ s2 I8 W. l5 y! \# A1 Z
李桂也表示,“种树还有收益,砍了损失很大。现在小伙子都出去打工了,家里都是老弱病残,有些大块的好地,没人种都荒了。”11日下午,封面新闻致电蔡川镇人民政府,接线人员表示,丹凤县已成立调查组,由丹凤县委宣传部统一答复。记者多次拨打丹凤县委宣传部电话,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