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3000元服务费”却扣了3万元,声称利率为0.18%却变成0.3%。这是怎么回事儿? 近日,成都市民黄石心情比较郁闷,为了做点小本生意,他通过一家贷款中介公司向银行贷款20万元。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笔贷款不仅被中介扣除了3万元“服务费”,而且《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里标明,利率为0.18%,但银行实际放款利率却变成了0.3%。 11月11日,黄石讲述了与中介公司四川中尔企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尔企”)的贷款办理经历。
被划走的“服务费” 起因—— 中介公司帮贷款 声称仅收1%服务费 今年9月底,市民黄石多次接到一家名叫四川中尔企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尔企”公司)的来电,询问是否有贷款需求,并称可以帮忙“做资料”向银行申请低利率贷款。同时,该公司一名梁姓话务员以介绍贷款业务为由添加了黄石微信。 “贷款这事,我在手机上搜过各大银行的贷款利率,但都觉得有些高。”黄石回忆,梁姓话务员自称是中尔企公司员工,而该公司是一家贷款服务中介机构,“他们(中尔企)说可以帮我向银行申请20万元的贷款,三年还清,利率最低0.18%。贷款成功后,我只需要向他们支付总金额1%的服务费(含资料费、手续费、咨询费等),总共收3000元。” “我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这笔贷款,主要想用来做一些小本生意。”黄石表示,9月22日,自己前往中尔企公司了解情况,“公司挺大,员工也多,我就信了。”接着,黄石回忆,现场工作人员在查询了自己的征信后,说可以将申请金额调整到30万元,五年还清,利率依旧是0.18%,“他们(中尔企)说这样向银行申请的成功率大一些。” 随后,自称名叫芳芳的经办人员,从财务处拿来一份《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要求黄石签字,“协议里面有一项是收取1%的信息咨询费,也就是服务费。她反复给我强调总共收取3000元,并且我和微信联系我的那个话务员确认过1%的服务费怎么算,她举例说‘10万块钱(收)1000块钱。’”
《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黄石在协议书的最后写下一栏备注,“正常还款6个月后,转为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利息不变为月息0.18%。”黄石解释,还款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另一种是先息后本,“我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可以提早几年把贷款还清,还能少付点利息。”
《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备注内容 矛盾—— 贷款20万元 被抽走3万多元“服务费” 协议签订后的当晚(9月22日)8时许,回到家的黄石收到一条银行短信,称“您的E秒贷贷款已于2023年9月22日获批,可贷额度为28000元。”(黄石表示,这笔金额是该公司用来试验其资料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核用的,与后面所提贷款金额无关。)短信提示,贷款可用范围不包括购买股票、期货、理财等。收到短信后,黄石疑惑,自己贷的这笔钱是否能用来做生意? 对此,经办人芳芳告诉黄石,“这个我们知道处理,我们贷款都会给你做好消费凭证,不用担心。”随后,芳芳提醒黄石近期会收到银行的审核电话,因此需要牢记一家科技公司名字和地址,同时提供了这家科技公司相关信息,并叮嘱黄石接到银行电话后,要能准确说出以上信息。黄石表示,“我觉得,这就是中介公司所说的帮我‘做资料’。” 9月26日,黄石收到银行分期通过审核20万的信息,利率为0.3%。“我当时就慌了,协议里写的金额是30万,利率是0.18%。银行审批下来怎么变成20万了,利率也变了。”面对质疑,芳芳通过微信回复解释,“到时候再向银行补充点材料证明,提10万上去就行了。”至于利率问题,其回复称“利息不用管,我们会给你转,这个信息只是银行通过审核的信息。” 9月30日,黄石收到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其间,芳芳叮嘱黄石不要自行激活信用卡。10月7日,黄石再次来到位于青羊区鼓楼国际的中尔企公司处理降低利率及贷款金额问题。得到的回复是,20万贷款半年后转贷,即半年后从0.3%的利率降为0.18%,同时等公司向银行补充材料证明后,可增加10万元贷款,因此共收取“服务费”用3万多元。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们就以走程序为由,从我卡里抽走了49998元。”黄石回忆,对方(中尔企)要求自己签订了两份材料,其中一份材料是《收费协议》,即同意且认可该公司收取30600元“服务费”。随后,对方扣除“服务费”后,仅退还给黄石2万元。
《收费协议》 起底—— 中尔企“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贷款人认为对方协议是“玩文字游戏” 11月13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四川中尔企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信息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姓杨,持股100%,其任职动态显示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风险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31~2023年11月20日。
同时该公司现已撤离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鼓楼国际的办公地点。目前该办公点已改为其他公司,记者多次拨打《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内的经办人联系电话,被告知“已从该公司离职,有事去问法人(代表)。”随后,记者多次拨打疑似该公司法人代表电话,均无人接听。《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中显示,黄先生贷款分期数为24期,在“服务费”方面约定:甲方(贷款人黄先生)知晓并确认在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审批并成功放款后,甲方应按期一次性向乙方(中尔企)支付信息咨询费,每次计算方式为实际下款总金额的1%,甲方需在放款当日按时足额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a. E5 ]8 z! h L$ `, F8 P
对此,黄石表示,“自始至终我都认为服务费是3千元,这些协议就是在玩文字游戏,迷惑性太大。”其实,按照扣款后的这个逻辑,就等于24期下款总额的1%,即收取24个月的“服务费”,“当初我要知道那么高的服务费,怎么可能找他们?” 司法调解—— 中尔企方公司代表愿意退还8千元 调解员:中介公司无权决定贷款利率 11月7日,黄石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西御河派出所报案。警方了解完情况后,表示该事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并转办到该派出所司法调解处。经调解后,中尔企方公司代表愿意从收取的3万元“服务费”中,退还8千给黄石。 但黄石认为,按照协议内容,该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其中包括降低贷款利率,且对方收取的“实际下款总金额的1%”这一表述存在欺骗性。“我不接受白白‘被骗’3万,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钱。” 如果该公司注销成功,是否还可以走司法程序对其进行起诉?青羊区分局西御河派出所司法调解员表示,可以进行起诉,因为即使公司注销了,但公司还有法定代表人。至于协议里备注有贷款利率为0.18%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该司法调解员表示,“贷款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决定贷款利率的,贷款利率是由银行决定。”这意味着,该协议内的备注一栏,为无效内容。
中尔企方代表,调解当天 作为普通市民,该如何避免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看不懂协议内容、合同内容,可以签‘白纸黑字’合同或协议。”该司法调解员解释,合同内容全部手写,印上手印后,也具备法律效力。 对此,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的,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的,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因此,黄石可以以该公司未提示说明《协议》中有关高额服务费的条款,致使自己未注意等为由,主张相关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应成为合同的内容。 再者,陈小虎表示,“一次性支付信息咨询费,每次计算方式为实际下款总金额的1%。”协议约定的是每月还款咨询费,黄石总计贷款24期,也可以从该公司尚未提供后续服务为由,从解除合同的法律视角探索解决方案。 不少消费者都曾接到自称某银行合作贷款公司的电话,宣称可以使用其他贷款产品进行“转贷降息”。对此,湖北、河南等地银行机构发布声明表示,银行贷款业务从未与贷款中介或个人合作,在办理贷款时也从未收取过中介费、代办费等费用。消费者办理贷款业务要到正规银行网点或银行线上平台渠道办理,对他人代办转贷业务不盲听、不盲从。 文中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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