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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 C& R6 c, [& ~. k* }- x* h 您好,我们是新城悦隽盛世的业主,17日在小区西门左侧商铺处,看到区环境建设局公布: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在此开设精神病院的事宜,我们全体业主标识强烈反对并特向领导反映。具体情况如下:1、该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类别为精神病医院,前期该申请人、大同街道办、新峰社区未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存在隐瞒申请人机构类别的欺诈行为。2、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区卫建局收到业主投诉时居然告知业主不知情,审批和监管流程是否存在渎职行为?3、医院规划在小区住宅楼下,日常进出人员较多,周围不足200米内就是幼儿园和小学,且西门是小区目前唯一的机动车出口和商业街所在地,区规划局规划是否合理?前期调研和可行性流程是否合规?4、医院在审批公示阶段已经完成装修,甚至在区行政审批局明确回复审批暂停的情况下,搬运设备物资,准备开业,相关流程是否合规?5、医院一旦开设,一旦出现伤人问题,谁能负责?2 N" D' D- o2 [% T8 F" ^8 v
请各位领导慎重考虑,从实际情况出发,维护群众利益,给老百姓一份满意答复!0 E, B4 Q, O8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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