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凯(化名),男,31岁。江苏淮安。 陈薇(化名),女,27岁,高某新婚不久的妻子。江苏淮安。 高凯和陈薇相恋四个月后结婚。新婚的夫妻,在我们的印象中,都是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甜蜜的狗粮撒了一地。一般都是丈夫呵护妻子,妻子小鸟依般黏着丈夫,幸福美满。
而高凯和陈薇新婚不久却是矛盾重重。高凯属于慢子,做事慢条斯理,通俗话就是三棍子不出一个屁来。陈薇属于急子,开朗急躁,大大咧咧。 新婚不久,两就有了矛盾,争论不休。陈薇要求,每周要亲密两到三次,高凯你想也别想,最多一个月两三次。为此事,急子的陈薇,经常骂高凯不中用,无能。高凯恼怒之下要求离婚,陈薇为了缓和矛盾,两签了一个协议,不能向对方索要,否则罚款200元。
高凯甚至把双床,在中间隔了块木板,变成了两张单床。随着矛盾进一步恶化。每天争吵不断。 高凯一怒之下,把陈薇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其实新婚夫妻每周两三次是正常的。高凯认为自己也是正常的,没有毛病。调解员首先进行调解,高凯称自己很累,坚决不同意陈薇的要求。调解员无奈,只得转身找陈薇,再重新找一个。于是两在婚后不久就离婚了。
在欲与爱之间,无从选择,两者都是同等重要的。现在的社会,95%的年轻在婚前,都实行了试婚,双方在没有正式结婚前,同居几个月,互相磨合。同居的过程,可以深入了解对方的脾气个,对生活的态度。合适了,就结婚。不合适,一拍两散,各走各的。
当然,对于试婚,众纷纭,但大多数是同意这个观点的。我所居住的这个小镇,包括这个城市,基本都有试婚的习俗。两个在一起,一般都是等到女方怀孕了,才会正式结婚。 文中的两,如果婚前试婚,发现各自的不足,在协调不了的情况下,就可以和平分手。不会像现在这样,闹上法庭,尽皆知,成为街坊四邻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想法,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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