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碌碌一生不过为了安身立命,而想要“立命”,首先就需要“安身”,具体来说,最首要的就是拥有一个稳定的住所,但这个简单的需求却也是很多年轻人难以达到的追求,对于他们来说,租房是不可避免的选择,而合租更是无奈之举。 制约年轻人们租到理想房子的首要原因就是经济压力,手头不宽裕,想要住在一个交通方便、环境不错的房子中实在困难,所以合租就成了不二选择。
钱女士是在苏州工作的一名白领,本身经济条件还算宽裕,但是为了攒钱买房、买车,她的生活还是相当节俭,为了省钱也打算和男友同居住在一起,由于租房合同到期之后房东又开始涨价,所以2014年,她还是决定和男友搬出来。 经过一番考量,他们最终看中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很快就签了租房合同。事情之所以这么顺利,主要就是因为别人都不愿意和情侣合租,一来是为了避免尴尬,二来是为了不在水电方面被占便宜。 这一个房子虽然也是合租,但是隔壁的大哥看起来十分热情淳朴,对他们俩一起入住并不介意,刚开始搬东西的时候还帮他们搬行李。 钱女士的男友虽然感激,但心里还是觉得不放心,在搬进去之前就说要买一把锁把卧室的旧锁换掉,以防万一,还千叮咛万嘱钱女士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将门反锁,不要穿着清凉。
钱女士那时候还觉得男友敏感多疑,没想到男友买的锁还没有换上,男友担心的事情就已经发生了:女白领与男性合租导致悲剧,合租首日就与室友发生关系。 就在签下合同的当天晚上,钱女士和男友已经将很多行李都搬了进去,隔壁的大哥张某帮了很大的忙,所以为了表示感谢,钱女士和男友在附近找了个饭馆请张某吃饭。 一顿饭下来,几人对对方都有了个基本的了解,虽都说在陌生人面前不要暴露自己太多信息,但是一想到毕竟以后要在一个屋檐下住很久,钱女士便将自己的职业告诉了张某,他们也由此得知张某是做货运的,平时不经常在家,一忙就忙很久,偶尔才会在家休息几天。
这对钱女士和男友来说是个很好的消息,但是就在他们搬进去的第一天,这位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大哥就展现出了很不友善的一面。 搬家第一天,钱女士请了一整天假,男友下午则继续上班去了,搬完所有行李已经是满身疲惫,钱女士便敞开着门在床上准备休息一下。 钱女士没有关门的本意是为了让屋子透气,但是在张某眼里,这就是对自己释放出的一个信号。还没有住进来就请他吃饭,在饭桌上对他十分热情;第一天睡觉就不关门,而且她男朋友还已经出去了。想象力丰富的张某认定钱女士对他有意思,于是直接进入了她的房间。 她以为钱女士在假寐,实际上她是真的睡着了,轻轻拍打了一番之后钱女士还是没有反应,张某决定霸王硬上弓,此举引起了钱女士的恐慌。
一睁眼就看到隔壁的大哥坐在床边对自己欲行不轨,钱女士吓得惊声尖叫,本来张某还认为自己是走了桃花运,没想到自己误会了她的意思,一时之间恼羞成怒,索性破罐子破摔,将钱女士按在了身下。 不管她如何喊叫和反抗,房子里都没有出现第三个人,眼看着张某就要成功了,钱女士的电话及时响起。原来是她的男友担心钱女士忘记将门反锁,特意打电话回来嘱咐,而张某则以为她男友已经在回来的路上,所以只得在对钱女士恐吓一番之后松开了双手,悻悻离开房间。 如此一番之后,钱女士赶紧拿着手跑出了房间,走到小区门口人多的地方先是给男友打了一个电话,随后赶紧通过电话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在钱女士的带领下进入了房间,张某还在自己的房间玩手机,没想到钱女士真敢报警,也没有想到警方出警会这么迅速,看到制服的一瞬间就已经怂了,赶紧双手抱头认罪。
他与钱女士的手臂上都有搏斗时留下的伤痕,由于他没有犯罪成功,所以在钱女士体内无法提取相关证据,但是两人指甲缝里面的物质以及双方的供词都是证据,张某没有打算狡辩,认罪态度较好。 不过即便如此,他已经构成QJ罪还是需要接受法律惩处。构成QJ罪有几个主要的认定条件: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与之发生X关系。张某的目的明显是与钱女士发生关系,而且已经违背了她的意志,甚至使用了暴力手段,所以构成此罪,只不过没有成功,所以是犯罪未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他并未造成其他严重伤害,所以应当是在三年以下进行量刑处罚,并应当对钱女士作出经济上的补偿。 他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钱女士也将得到一定补偿,但是几人不可能继续合租下去,这对钱女士来说中终究是一场不好的经历 # f' U3 `7 v( @$ 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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