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3 F- Y* T) A. x f8 w Z3 u夏天到来,炎热的夏天让很多人都会选择去海边或者去游泳馆游泳,但是在游泳的过程中,家长们也要注意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1 [8 ~7 \% {* P% P" T4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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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真的无法理解一些人的行为,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心智还是不成熟,做出十分荒唐可笑的事情。 近日,河南洛阳一陌生男子就在游泳的过程中,将泳池边的一个小孩子踢下水。
在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出来,去游泳玩耍的人还是特别多的,一个小孩子坐在泳池边上独自玩耍。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在泳池边经过的时候,把脚放在孩子屁股底下,然后用力向上一挑,一脚把正在池边玩的小孩子踢下水。不管是谁,突然被踢下水都会被吓一跳吧,更何况还是一个小孩子,毫无防备的被踹下去,吓到号啕大哭,这个男孩子的妈妈看到孩子被踢进水里着急上前去救孩子并质问那名男子。
4 w& N0 d! f5 K* p: U没想到该男子却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孩子被救上来之后也一直在号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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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简直让人疑惑,他究竟是出于恶作剧还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把一个小孩子踢进水里,都这么大的人了,做这样的事情不觉得丢脸吗? 在监控视频中这男子明显就是故意的,实在是令人太气愤了!
网友评论 有网友表示,如果我看见了,不会问他,我会直接把它也推进水里。 也有网友说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跟投毒一样,杀人未遂有证有据。 还有网友说,不是歧视这种故意的行为,一般应该是有点心理疾病,应该使其处于监控状态才安全。 还有一些不知情的网友说,这是教练教孩子游泳的习惯做法。但这样的说法也遭受到了一些网友的反驳,他们表示,人家家长都追上去问他为什么这么干,如果是教练家长会不认识吗,很明显这个人是故意踢人家孩子的。 网友评论 这位男子的行为真是令人难以理解,作为一个成年人,即便是在生活中遇到不顺,需要发泄自己的情绪,也不应该在外面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 如果自己有委屈有烦恼有压力可以去拳击馆打沙包,而不是对一个无辜的小孩子痛下毒手。 好在这个孩子没出什么事,要是被水呛到了或者出现什么其他状况,他这就是蓄意谋杀了! 这件事情家长也不能就此作罢,应该报警处理,不能纵容这样的人肆意伤害他人,做出此人离谱的行为。 另外,夏日出游,一定要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小孩,愉快玩耍的同时还是要保证人身安全,毕竟安全事故就是在疏忽大意之间发生的! 【拓展阅读】女孩等电梯时被男子恶意顶撞,导致眼睛受伤,差点就失明! 近日在广东广州,有一名女人在等电梯时突然被一名不认识的男子从身后冲上来导致女子撞在墙上,身体多处受伤。送达医院后,女子到眼角被缝了六针,而当时该男子不慌不忙地逃离了现场,并没有关注女子的伤情。据女子透露,如果伤口偏一点,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目前,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
从这个监控画面中显示事发前,男子刚从电梯里出来,在撞人之前,他还左右观望了一下,在撞人之后逃离现场。可以说男子嚣张得很啊,嚣张得有点吓人,有点可怕。让好多单身独处的女子心惊胆颤。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看起来很凶,但是心地善良,有的人看起来文质彬彬,却内心险恶,在外面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
有的时候让我们防不胜防,所以我们要更加小心,尤其是陌生人。我们不知道男子经历了什么,可能精神不太正常,当时他的想法是不是恶意的。如果你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在心里,但是别人没有惹到你,你再情绪不好也不能发泄到别人身上啊!你撞伤人的良心何在?这个社会太暴躁了,有些人内心阴暗,动不动就伤及无辜。
这是社会上极不合谐的因素,一定要严惩,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能让坏人做了坏事,还要逍遥法外,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自从唐山打人事件之后,大家都议论着可以戴个头盔,现在可好,这个女子也应该戴个头盔。
万一哪天又出门又被撞,至少眼睛不会再缝六针了。这是一个建议,希望大家也可以参考一下。看来以后女孩子出门,随时都要观察周围环境及陌生人,以免受伤害,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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