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需要被教导,需要不断提醒;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父亲?他配么? 只不过是顶着这个头衔的人面Q兽。 要不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呢?
杨三儿(化名)和受害者杨某两人系父女关系。 杨三儿有如下犯罪事实。 一、猥亵儿童、强制猥亵部分 某年暑假至次年春节前夕。 杨三儿在G省A市家中利用自己父亲的身份以及共同生活的便利。 不顾女儿杨某反抗,采取强制手段。 【多次】、【长期】对受害者的隐私部位进行猥亵。
包括触摸以及摩擦等方式。 据杨某供述。 暑假里的时候每个星期最少一次,多的时候两三次。 就算是开学之后,每个星期都有。 直到其母亲回来后才停止。她将此事告诉过自己的姐姐王某和杨某1。 杨某1是杨三儿的侄女,她和杨某系堂兄妹关系。 杨某1将此事告诉了其奶奶。 对方仅仅是进行过劝阻,再也没有实质性的行为。 而杨三儿也是继续对女儿的伸出魔爪。 杨某1陈述。 杨三儿是她叔叔。 在某年艺考前一天,她和表姐王某住在杨某家中。 当时曾对杨某进行过质问,为何要叫杨三儿是“杂种”。杨某便说了自己遭到猥亵的事情。 不知道这件事的影响有多大。 反正根据杨某的老师说,杨某在班上有时候会发呆。后来就休学了。 杨某的男友也表示曾经听过女友说遭到父亲猥亵。 二、强奸部分 一日凌晨五点左右。 在Y市F镇某住处。 杨三儿在得知杨某半夜外出并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后。
以教训为由,不顾对方反抗。 强行和杨某发生了性关系。 同日,警方将杨三儿抓获。 据杨某所说。 当天凌晨她和男友张某在宾馆里发生了关系。 杨三儿知道后就对其实施了奸淫。她和男友说了之后,就报警了。 面对指控,杨三儿进行狡辩。 声称自己没有猥亵被害人杨某。因过于愤怒,不知道有无强奸过被害人杨某。 缺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杨三儿猥亵儿童,情节恶劣。 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杨三儿强制猥亵她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杨三儿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
应当数罪并罚,综合相关情节,判决如下。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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