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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宗蹊跷的招投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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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6 11:01: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7 u/ c- M+ R3 E! \. L* h1 g, h
2021年1月13日,南充市招标采购网发布“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项目的工程分为2个包,第01包为畜禽肉类、速冻水产类、禽蛋类,预算约为800万元。第02包为蔬菜、瓜果类、干货调料类,预算约为700万元。 对于南充市的农业食品来说,这是一个大项目,南充及周边地区几乎所有知名的厂商都参与了此次竞标。然而,整个项目的招标过程却蹊跷丛生。 招标文件上明确指出生猪养殖场大于8000㎡为最高分,鸡、鸭养殖场大于5000㎡为最高分,水产养殖场大于200亩为最高分,在南充市范围内有自有流转果蔬基地规模大于1500亩为最高分,这是极为苛刻的条件,想得满分是很艰难的,可最后在2月11日揭幕开标结果时,中标的是南充农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农望”),他们所得分数均为满分,记者随即了解到他们只是一家主要搞蔬菜种植和农产品配送的公司,而且蔬菜种植也才200亩左右,他的肉类养殖场更是无中生有。
2 l1 ^- T3 o# N* \0 t' k据记者多方走访调查,来到南充农望的公司所在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搬罾镇竹林寺村4组,只能看见寥寥无几的几块农田和一片贫瘠的小池塘,并没有发现所谓的大型肉类养殖场和大型果蔬种植基地。2 P, o8 ?# S$ [3 a
记者向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南充农望的生猪养殖基地和鸡鸭养殖基地在搬罾镇延寿寺村,水产养殖基地在潆溪镇大坪山村。于是,记者向搬罾镇延寿寺村李书记电话了解到,由于国家政策,延寿寺村是嘉陵江500米禁养区,并没有存在的大型养殖场,所以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所说的养殖区并不存在,更加没有那8000㎡的养殖场,而且南充农望并没有办理生猪养殖场相关的环保备案文件,这让记者更加疑惑不解;记者又电话联系到潆溪镇大坪山村陈书记,从他口中了解到,他们现存最大的水产养殖场只有15亩左右,并且没有任何大型水库,所以南充农望所提供的200亩大型水产养殖场也并不存在。这让这场招标更加扑朔迷离了。; t) c5 t  F! Q" U
记者走访调查完南充农望后,随即产生以下几个问题,他们并没有大于8000㎡生猪养殖场,也没有大于5000㎡的鸡、鸭养殖场,更加没有大于200亩的水产养殖场,更别说在南充市范围内有自有流转果蔬基地规模大于1500亩的场地了,那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出的文件是真是假?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南充农望的现场调查取证又是真是假?这里面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交易?还是从头到尾这只是一场作秀?记者又询问环保部门,在没有办理生猪养殖场相关的环保备案文件的公司是不允许开设生猪养殖场的,那南充农望生猪养殖场是从哪儿来的?又为何可以通过层层审核?这是一个不解之谜。 记者随后询问到其他几家农业食品公司的投标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招标过程中,南充农望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堆证明文件,证明了自己拥有这些不存在的东西。更有负责人表示,感觉自己参加的这场招标会,就好像是专门为南充农望单独启动的,我们大家都是他的陪衬。 记者于是对南充农望展开了深入调查,发现了一丝端倪,2020年与南充某部合作的是一家叫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那时蔬菜与肉类配送是南充农望在中间进行,中途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出了一点状况,于是南充农望就可能联系上了南充某部,也顺理成章地拿下这次的招标。 记者询问当地律师得知,投标文件造假处罚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4 @0 I0 |* e7 \6 Q% a5 u
7 q, o/ K' q) a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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