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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采用虚假材料仲裁3.1亿元经济纠纷案 上饶仲裁委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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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21: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被指采用虚假材料仲裁3.1亿元经济纠纷案 上饶仲裁委被投诉
   江西某公司郑华森向记者反映,他系江西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辉华公司”)的债权人,此前他与辉华公司经过七年的诉讼,依法确定了双方的2.7266亿元的债权债务关系,辉华公司也基本能还清他的债务。正当他准备依法启动执行程序时,令他没有想到,有人想制造辉华公司破产。
1 ^1 j4 T6 O# V$ B  如果辉华公司破产,则由清算组接管辉华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那么辉华公司所有债权人,包括虚构的债权人都可以来分配破产后的资产。如果这样,郑华森只能分到几百万元。而之前郑华森打了七年官司,打到最高院,最终胜诉的结果,只能付之东流。% Z, ?0 a/ n' q$ ~- z8 k8 s
吕晓红申请仲裁
  2020年1月17日,上饶市信州区居民吕晓红向上饶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年3月17日上饶仲裁委员会受理。
7 a1 J  V' g+ |! `9 a4 p" K$ }& C  吕晓红仲裁申请书上显示,2010年3月2日至2013年10月24日,刘卫彬多次向吕晓红等人借款,截止2014年12月30日,刘卫彬共欠吕晓红等人本金149983795元,利息166130889元,合计316114684元。& Q( ~/ h! r; U
  2020年6月15日,上饶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如下:
" e" j, l- S, A  B  一、刘卫彬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吕晓红偿还借款本金149983795元及利息(截至2014年12月30日的利息为110753926元),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金全部结清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4998379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 m% e' o( c; E( w3 O2 N  S
  二、辉华公司对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_; T# A- t2 {: e9 O/ b
刘卫彬是辉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这里要强调的是,辉华公司的法人是聂亚军,刘卫彬称其是辉华公司幕后实际控制人。
; j: m6 L2 ?+ e- i  从仲裁开庭记录上可以看到,股东会决议上“刘辉”和“聂亚军”签名及所盖公章都是刘卫彬提供的。- J* `2 T/ ]9 _) n
  即然是辉华公司幕后实际控制人,为什么还要提供虚假签名和辉华公司假公章呢?
4 T8 y& C8 N" K* Y; I# o  b  郑华森告诉记者,辉华公司法人聂亚军和刘卫彬两个人有矛盾,而且矛盾非常深。面对刘卫彬的请求,聂亚军肯定不会同意,于是刘卫彬只好伪造仲裁所需要的一切。
7 Q# b& O9 d6 T6 R5 R. Y
有了仲裁书就能起诉破产
  仲裁开庭记录上显示,刘卫彬借了吕晓红这么多钱,时间又很长,还款又不及时,为什么吕晓红不去法院起诉刘卫彬呢?
- h% M1 D$ j! X6 E1 y  郑华森一语道破天机,其实刘卫彬已将吕晓红的借款全部还清,她怎么去起诉?7 q+ U3 f/ A" t. E+ T
  由于刘卫彬涉嫌诈骗,被广东某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记者无法采访他。0 m! |5 Z( ]) p6 |7 O  r8 D
  郑华森认为,吕晓红和刘卫彬将辉华公司拉进来做担保,其实辉华公司从未和吕晓红等人签订担保协议,也没有约定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四条之规定,无仲裁条款的不可以申请仲裁。需要仲裁的,一定要双方签订协议,除此之外还要有约定,否则不能进行仲裁。上饶仲裁委根据什么法规、条款裁决辉华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呢?
8 Q4 a# J" U  Y/ n% l; p) u  因为仲裁能确定债权人和债务,有了仲裁就可以到法院起诉。
" \: U' u) t8 S0 K: s  吕晓红拿到了仲裁裁决书后,以仲裁裁决书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辉华公司破产,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后,吕晓红又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辉华公司破产。+ O4 I& G. z/ ~, J, g
郑华森认为仲裁疑问多多
  郑华森告诉记者,刘卫彬涉嫌串通伪造证据,炮制虚假诉讼。吕晓红以仲裁裁决作为依据,申请辉华公司破产,以达到阻碍他的执行。他仔细地看了仲裁裁决书,认为疑点很多:/ Q) L, C- P4 Y! S
  一、吕晓红申请仲裁57笔,仲裁委也按吕晓红的意愿仲裁57笔,仲裁案卷编码121项中,记载序号50,金额300万元本金,其转账流水没有,流水序号直接从49跳到了51。本金加上利息,数额巨大。
' g2 G3 Z0 k0 k9 i+ H: e% Z) R' ?, d  二、五张借条载明的借款时间与辉华公司担保盖公章的时间不一致。盖章上的签字人周运华不具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任何身份,无权代表辉华公司在借条上签字进行担保,周运华本人是上饶市农业银行一位处长。0 d: a8 }! v. b
  三、吕晓红和刘卫彬出具的股东签名、公章及股东会决议都是假冒的。3 I2 j' B! W4 Y+ `0 K! Q- r
  郑华森向记者出示了2021年11月23日,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
# L& Q7 B1 b6 V9 e7 m  1.2016年12月9日的《江西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制件落款股东(签字)处的“刘辉”署名字迹与样本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
- T0 w" `# @9 I( g5 j  2.2016年12月9日的《江西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制件落款股东(签字)处的“聂亚军”署名字迹与样本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
1 W: J1 t5 J3 F1 c+ G8 |  3.《借条》复制件落款处的“江西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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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h1 m. T! z! }1 F& H8 {4 q- @! y
(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6 S+ x# h$ e! }/ }
  四、所有的借条,写得都很随意潦草。最少的一张借条有1500万元,最多的一张有10560万元。& D2 k; t* B/ f7 y5 I/ ?7 k
仲裁有错 也可以纠正
  2021年12月27日,记者来到上饶市广丰区司法局,该局分管仲裁的夏副局长告诉记者,因为仲裁是保密的,对于仲裁的结果,他不能发表评论。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不论放在什么地方仲裁都行。挑选仲裁员,也是由当事人挑选。如果对仲裁有疑问,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W- X  O- J; a3 }7 \1 n
  当记者问,需要仲裁的双方如果相互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怎么办?' }3 S$ \& G) h3 O( j/ e
  夏副局长说,这种情况还没有碰到过。4 h: L' o  c: C" U0 Y1 H
  记者随后来到上饶市广丰区纪委,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仲裁不归纪委管。8 x. {5 A/ T* F# e9 Y& a. }+ c5 l
  记者查询了2018年4月16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第15条规定:枉法仲裁罪,是属于纪委管辖。
4 e$ c6 k+ V  p1 A1 n' w$ M  记者来到上饶市农业银行反映该行周运华处长参与双方借款,并作为中间人在辉华公司担保公章上签名。
5 ^7 O, j( |0 ]# H& D1 V* K  该行纪检监察室一位朱姓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会去调查。% u7 G: h; ~) z6 x
  当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三位仲裁员之一的赖声利,他系上饶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副教授。
6 p3 e9 M% R/ h, I  赖声利副教授告诉记者,当时仲裁时,仲裁员也不知道吕晓红和刘卫彬提供的证据有假,如果真的有假,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第一,双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仲裁裁定。第二,也可更改仲裁结果。同时,他叫记者把《司法鉴定意见书》发给他看一下。3 F* f$ L& S, _$ [
  记者联系了上饶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科科长赵扬,针对记者的提出的问题,赵扬说,叫当事人把材料递交到办公室。
# X! L4 a0 t+ O/ b: s  12月28日,鄱阳县人民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鄱阳县也不希望辉华公司破产。& `& j( f8 |$ E7 S5 ]
  记者手记:
- P5 |& M- C4 m$ ^" V* ~2 y* g  从当事人郑华森反映的情况来看,仲裁双方如果相互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对于第三方案外人的他,先后三次到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说,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肯受理。他又先后来到公安局和检察院,这两家也说不归他们管。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理此事,难道这就是法律上的一个黑洞?
2 B/ h! d. z+ ^% j      (应投诉者要求,郑华森系化名)(谢奀国 来源:全球赣商网)! x  U4 Y: G# I) U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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