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活动起源于欲望,而非理性。理性只能分辨对错,而不能引起任何活动,欲望和理性往往站在对立面。 欲望是我们内心最原始的兽性和本能,但是理性制约着我们的欲望,让我们得分辨对错,欲望和理想的统一,也就形成了一种道德心。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分辨对错,欲望有时候远远比理性更加可怕。
山东泰安一女子就选择沉沦在欲望中。 王娟(化名)跟丈夫王大磊(化名)结婚多年,早就已经失去了往日的激情,30多岁的她就通过网络排遣自己的情绪。 2017年她通过网络认识了王波(化名),王波出生于1991年,小学文化,虽然王波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但能说会道,两人在网络上关系发展迅速,王娟在私下里也见过王波,不管是外貌还是谈吐,她都非常满意。 王娟的早出晚归也是引起了王大磊的怀疑,夫妻两人也发生了一些争吵,两人的关系愈发僵硬,王娟也跟王波发生了实质性的肌肤之亲,两人突破最后一层道德底线后,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王娟对此依旧有所不满。
2018年12月,韩某无意当中了解到了王波跟王娟之间的关系,就让他帮忙牵桥搭线,王波也是想到王娟对自己的“不满”,为了维持这段不正当关系,他就决定帮这个忙,而王娟也没有拒绝。 王波定好了一个地点,三人一同赴约,此后三人一直都保持着这种不正当的关系。 而王大磊也已经察觉到妻子的行为举止非常不正常。 2019年2月19日,王大磊拿着妻子的手机,看到了一个消息,发消息的人表示会带几个人来她的家里面,王大磊通过妻子的手机给他们发消息,让他们过来,随后删掉了信息。 当天晚上王大磊没有出门,他等妻子睡下后,准备了尖刀、擀面杖等工具,晚上九时四十分左右,王波带着另外几个人敲开了王大磊家的门 。
王大磊打开门喝了王波一声,王波虽然被吓了一跳,但他竟然被王大磊的这一举动激怒了,他朝着王大磊冲了过去,王大磊伦起擀面杖还击。王波带来的韩某、施某眼看王波被打,当即就冲了上去,王大磊就掏出了尖刀跟三人互殴。 其中施某左大腿、左肩遭到捅刺,三人受伤后立刻逃亡,不过施某因为股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在中途逃亡时死亡。 虽然王波、韩某、施某三人是过错方,但王大磊的行为也构成了刑事犯罪。 王大磊认定自己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王大磊利用妻子的手机给王波发消息,并提前准备了擀面杖、尖刀等作案工具,作为一个成年人,王大磊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会面会造成怎样的伤害,而他放纵或希望这种情况的发生,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属于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大磊在犯罪之后,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依法从轻处理,而王波。韩某、施某等人聚众Y乱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超喜宽严相济刑事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经审理,最终判王大磊八年有期徒刑。 王波作为聚众Y乱的主要组织者,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王大磊的一时冲动也酿成了一桩悲剧,八年时间非常的漫长,虽然说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能够得到减刑,但也需要改造一段时间,而他的婚姻也彻底破裂。 王娟、王波、韩某、施某四个人若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也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局,虽然判了缓刑,但也留下了案底,更重要的是他们之间种种行为已经在村子里面传开了,他们自己的家庭也将掀起一起风雨。 每个人都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不应该沦为欲望的奴仆。 * y$ [4 ]' @-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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