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机会,如皋一名女子林某与男子苏某相识,之后两人互相添加为了微信好友,聊了一阵儿以后,两人竟从网上聊天发展到了线下开房约会,不过,让林某没想到的是,对方却是另有所图。两人微信聊了一段时间后,苏某在如城街道的一家酒店开了房间,把林某喊了过来。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杰描述:“苏某想和她发生性关系,认为其脖子上的项链碍事就把项链拽断了,苏某说的把项链放在包的夹层里面。” 起先,苏某确实将项链放在了林某的挎包里。不过,苏某约会时其实还另有所图,因为刚刚被人骗了钱,手头比较紧,他就想向女方借钱,不过并没如愿。这下,他就起了歹念,趁女方不注意又偷偷把项链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送女方回家后,他找了个金店把项链给卖了。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杰说:“项链以6200元的价格卖给了金店,苏某把项链卖了之后就到酒店退房。酒店前台问他和他一起的女孩项链怎么说的,苏某就说项链在他那儿,然后退房就走了。”原来,女方发现项链不见,以为落在了酒店,就打电话向酒店前台询问,苏某说了项链在自己那儿,就露了马脚。但是,之后女方打电话过来,苏某却不承认,因为他觉得对方碍于面子,肯定不敢声张,不会追究。之后,他还假惺惺给了女方一张银行卡,不过卡里根本就没钱。随后苏某将女子林某微信拉黑。最终,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苏某随后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的项链价值人民币7300多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如皋市人民法院法官白羽翔宣判:“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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