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9 L( S5 L& u一个好好的小区大门,在开发商和黑心业主公共谋划下,把一个好好的大门屋顶修建成一个棺材房,严重破坏大门的主题结构,导致大门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小区大门作为公共资源,尽然被开发商和黑心业主占为己由?这就是一种恶习,一种不良风气,为什么有关部门不作为,让恶习风气发散?全国都在宣传扫黑除恶,为什么这样的恶劣行为没有人管理?破坏大门主体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出了事故是谁负责?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在事故出现前,进行合理的预防?我们从一个家庭出发,谁愿意的大门楼上还住人?谁愿意在人家的脚下过日子?谁愿意在一个安全隐患突出的大门进进出出?我们业主寻求了开发商(广安华珂集团),找过修改棺材房的业主,都得到了无助的答复,希望有关部门过来解决,让大家有个安全的大门、健康的小区。 8 l' r" t R+ _8 n5 y+ I 2 r! G% a" G' L: H+ l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