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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e" x( _# M( S1 e3 a6 r我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月前我通过昌兴地产(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1005号)租了位于新都区万千城的一套房子。入住两天晚上以后,感觉身体不适,头晕、喉咙干涩、眼睛干涩、流泪、全身无力,怀疑自己甲醛中毒。问了房东,得知房子是今年7月底才装修好。于是我找了具有cma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房屋甲醛,报告显示甲醛超标。于是我要求中介全额退还我半年房租7800,押金2000,预收水电费120元,房屋中介费1300元,以上费用无税务发票,中介拒绝退款,还理直气壮的说:“合同签了就不关我们中介的事,房屋甲醛超标我管不着,让我们找房东”。该房屋是房东全权授权给中介部门,有授权书!我签合同付款全权由中介办理,没见过房东,合同上中介留了房东的电话。我打电话给房东,当时房东说要扣除我1000违约金和半个月租金650,中介也只退我200元中介费。甲醛房出租,房东还理直气壮的收租客违约金,中介也非常嚣张,说没有政府部门能管他们!我打电话给12315受理了此事,上周一个自称是房管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他联系中介协商解决此事,今天9月27日该工作人员再次给我回复说甲醛超标不是他管辖的范围,让我自己找中介房东协商解决,12315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房子甲醛超标,危害身体,难道工商部门置之不理吗?税务也不上税吗?让这些房屋中介继续危害消费者吗?甲醛超标的房屋还能出租吗?甲醛房危及租客的健康和生命,全国各地也有不少案例!这个甲醛房,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住了两晚,现在一直空着,不敢进去住,希望成都政府部门能把房屋中介市场违规乱纪大力整顿,给租客一个健康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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