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M) a8 l+ u3 I/ R: j% t
007年,南江李X女士在南江镇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居然同一天结婚离婚,效率真高)。
* O5 B" Z$ F: F& M& \. X; \6 z8 a4 ^5 d- D( M
李X女士不管是结婚也好离婚也罢,都与我无关,但重要的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李X女士的身份证号码与我老婆的一莫一样!如果不是我跟我老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真要考虑我是不是要上新闻了。7 Y4 d9 Y* x- d# J
1 g. i. p1 ]0 N5 L+ r9 y" w
我通过朋友在中国公安系统(外国的暂时查不到)查询,这个身份证号码对应的人员全中国只有一人,那就是我老婆。" d: G- u1 [4 t
, }# m- W2 ~2 N! y5 P此事反应到贵局,贵局工作人员第一次是以他很忙为由不予理睬,第二次贵局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去公安局出具证明,然后去跟外地婚姻登记的解释,说已录入系统的无法修改。- J8 t h# l, u6 ~1 T' k
6 S9 X! H# P0 R0 E针对此事,首先我想请问户口本与身份证都无法证明了公安局还能开什么证明?其次我想请问贵局犯下的错误为什么要我们一个老百姓去证明“我是我”?我的身份证号是我的身份证号,我不是李X?如果我在本地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我们一个老百姓为了贵局的错误来回数千公里的奔波?
' u# ?. x0 |; `9 J0 S# N3 d( s3 `, X% m7 J3 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