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I0 P0 B3 w0 b- {: t$ Y
9 u4 G0 y! |8 b: q
四川省巴中市圣泉水务作为一个民生垄断企业,难道就有权利提出霸王条款吗?
0 m! S7 n+ p* [# F) @, J 我在回风检察院家属院租了一套房子,由于个人原因前段时间没有住也没有用这套房子,所以水费欠费也不知道,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圣泉水务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拆卸了我的水表两次,第一次拆卸了我交了水费后,要求我交74元的拆卸安装费才能提供水,我交了。由于平时很少用这个房子,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欠费了,圣泉水务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又拆了我的水表,我交了水费后,让她们工作人员开水,工作人员要求先交水表拆卸费,才能给我提供用水,我说:”我要用水,能不能先提供水,我当天晚点去缴拆卸费,”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先缴拆卸费,不然不提供水。然后我给圣泉水务公司打电话咨询,她们在了解情况后,告诉我她们是按正常程序办的,不明白就去找她们温经理,我给经理打电话他说这是她们的规定。经向圣泉水务了解确定,只有在漏水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拆卸水表,以免给住户造成损失。
* ~$ i \& _% ^/ s- V# t) S& y% x 我现在只希望相关部门及单位告诉我,欠了水费是需要给滞纳金的,那么谁规定的圣泉水务私自拆卸住户的水表并收取高额拆卸费,如果当时不缴拆卸,直接不给住户提供用水。
) |2 E* C& U9 |3 V [4 o 作为一个垄断民生企业,就能自己规定一些霸王条款吗?为什么政府没有相关的政策及规定,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在巴中生活,起码的衣食住行都得不到保障,我们该怎么相信这座城市,我们该怎样在这座城市生存。
; r( h' A- Z' u/ U 望相关部门及单位能给我一个回复。+ F4 ?# K- C1 G w. `
; E8 }, n9 w5 O0 s" C( c: k' @" k5 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