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61岁的男子刘某,因强奸亲生女儿被判25年监禁。获罪之后刘某非但没有悔改反而畏罪潜逃长达3年,日前刘某终于被新竹警方抓捕归案。
据了解,刘某来自台北,自2002年起对自己的女儿实施性侵行为,当时女儿只有小学四年级。尽管女儿曾经极力抵抗,但还是无法躲过父亲的兽行。
令人心寒的是,起初女儿在遭到父亲性侵时曾经向母亲求助,却没有得到母亲的回应,甚至还被冷眼对待,令女儿心灰意冷。得到妻子默许的刘某更加肆无忌惮,女儿升上高中一年级时,刘某的性侵暴行更加激烈,惊恐之中女儿曾经逃到附近的杂货店求救,却在打电话报警时被店家阻拦,这次受挫令女儿彻底绝望。后来因为女儿多次无故旷课、自暴自弃引起学校的关注,在老师的关心之下,女儿终于说出了自己多年来的惨痛经历,刘某的罪行才得以公开。被警方逮捕后的刘某拒绝认罪,反而咬定是女儿遭人挑拨离间诬陷自己,自己是清白的,甚至一度要求女儿撤诉。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0年,刘某不服上诉,最后改判为25年。然而获刑之后的刘某依然拒绝伏法,竟然畏罪潜逃长达3年,直至8月18日才被新竹警方逮捕,落网时刘某仍然辩称自己是遭女儿陷害,拒绝认罪。在这起案件中,刘某的罪行令人发指,而旁人的冷漠与纵容同样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女孩的母亲、刘某的妻子面对女儿的求救会无视?为什么杂货店不仅不愿帮忙,反而横加阻拦?因为刘某的妻子从内心深处对丈夫充满奴性,她不敢反抗丈夫。尽管她清楚女儿所遭受的巨大痛苦,但她本身根本没有勇气帮助女儿,因为她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离开丈夫她无法生活,或者说没有能力维持当下水准的生活。 她可能从内心认同女儿是家庭中的私有物品,对女儿的独立人格没有基本的尊重意识,甚至她连自己的人格尊严也并不在意。这样的女性不在少数,正如有无数被丈夫家暴的妻子,在警方干涉之后,反过来为丈夫求情,或者立刻原谅丈夫。因为比起被丈夫打一顿,离开丈夫这个行为更需要勇气,而她们没有。她们或者靠丈夫供养着自己的生活,离开丈夫她们无法生存,或者将看似和谐的婚姻视为最重要的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宁可忍受痛苦也要维持表面的风光。这两种心态都源自软弱,而正是软弱让刘某的妻子助纣为虐。至于“见死不救”的杂货店家,则是源自“胆小怕事”的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女孩报警显然会给店家带来一点“麻烦”,那么宁可不让女孩报警,或者让女孩去别处报警,将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与店家无关。如果当时女孩成功报了警,或许遭受的苦难还能早一点解脱。而在杂货店的经历,或许已经让女孩遭受了更大的创伤。在家庭里得不到母亲的帮助,在社会上同样得不到路人的援手,所幸女孩终于被学校关注,得到了老师的重视和关心。父亲被绳之以法只是个开始,女孩将要面对的是对心灵创伤的治疗,这个过程必然漫长而艰辛。希望女孩的母亲能够悔悟过来反省自己的不作为,也希望女孩能够坚强地战胜伤痛,恢复身心健康。 " Z4 x5 L+ F/ H6 b# l) C$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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