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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旺苍棚户区改造成为圈钱的“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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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10:2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广元旺苍棚户区改造成为圈钱的“肥差”
——对旺苍县磨岩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房的调查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的危旧住房,也是为了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据磨岩原来的老职工举报,旺苍县磨岩街道办事处在民心工程上不为民着想,反而欺上瞒下,大势搞权钱交易。使得本该购买棚户区的老职工失去购买权利,反之,没有资格购买的且能从办事处手中拿到自己想要的房屋,很多人因此而获利颇丰。 
      棚户区改造房逐渐变味争相捞钱
      磨岩街道办事处以前是广旺矿务局磨岩煤矿,于2000年在大形势下关破重组,很多职工被迫远走他乡另谋出路,留在矿山的多是老弱病残或没有文化技术之人。
    2012年4月25日,磨岩街道办事处贴出一份公告,让磨岩职工看到了希望,也让长期居住环境恶劣的职工家属们着实的高兴了一阵。公告上说,从2007年开始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到2009年批准,从设计规划到具体实施,均在不断的完善,最终形成了筹资范围、缴款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等三大类的对外公告。在公告上可以看见,凡原广旺矿务局磨岩煤矿2001年依法关破时,户口在本矿的在册职工;破产时捆绑在磨岩的西城医院、东城中学等;关破时户口在本矿未列入破产名册,提前解聘的大小集体工、临时工等符合上述改造建房的对象的均可以购买。并且公告上明确要求居委会及捆绑单位要把此《公告》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到符合购房户中,要求做到100%的让符合条件的人知道。
     据举报人说,公告只在矿区的一面墙上贴出,当天就被不满意的人撕毁了,很多在矿山居住的职工都没有看见,至于说在当地电视上播出过公告,我反正没有看见不知道其他人看见没有。并且这些都是很短暂的,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过,矿山内都有一半人不知道公告咋说的,更不要说远走他乡的原厂职工了。
     住在紧靠河边的杨婆婆说,这个棚户区房屋让我们全家喜忧参半,喜的是,告别住了几代人低矮潮湿的房屋,不久的将来可以住进有独立卫生洗澡间和厨房,再也不与儿孙同挤一房,打破睡觉时而显得难为情的局面。忧的是,我们家平时就只有我一人在矿山,其他人都在外面打工,家中又无其他关系,等我得到消息去找他们要房子的时候,当时的街道书记说没有房子了,急得我一下就给书记跪下了,书记看我跪下急忙把我拉起来并给我塞了200元钱说,后面有了房子一定给我留到,可是到现在书记“调走”都没有看见房子在哪里。
      家住旺苍普济镇,现在还在教书的李崇贵并不在购房范围内,可是他也购买了一套()棚户房,据他说是买的原来磨岩煤矿一个外号叫“团鱼”(宋海兵)的名额,当时给了宋海兵20000元补偿费,另外还支付给磨岩街道办事处7000元棚户改造费。按照棚户区改造房的相关政策,就算是李崇贵购买了宋海兵的名额,那么在购房名单中也应该是宋海兵的名字,可为什么在名单上写的却是李崇贵。
      通过调查,宋海兵根本没有得到所谓的名额差价补偿费用,他说,他根本就不知道磨岩修建棚户区房屋的事情,也没有人通知他报名之事,就更不用说还卖了名额拿了钱(录音为证)。
   从购房名单上可以看出,相同的例子还有家住普济镇的侯兴祥,金溪乡的安德云,旺苍卫计委的何某某等,他们都是没有资格但都交了7000--9000不等的棚户费后购买了该棚户房的人。家住旺苍五权镇,罗坝镇的吴涛、吴敏、吴林建、吴林娟、吴彦君、吴方珂等吴姓共计20多户。
       棚户区改造房猫腻颇多百姓求解
     通过磨岩街道办事处棚户区2012年12月12日报名花名册及棚户区分房花名册(电梯、90平米、70平米)上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之间有许多疑点。在报名和分房花名册上随机抽取几户名单调查发现,在报名花名册上,通过统计吴姓的户数是28户。在分房花名册上,分房的吴姓人确只有20户。就是在分房的20户吴姓人里任然有3户根本没有报名而分到了棚户房。整个报名和分房花名册上通过对比得知,只有吴本福、吴洪秀、吴兴东3户人家是属于原磨岩煤矿的职工,其余吴姓户数均不在棚户区安置范围之内。例如吴敏、吴涛、吴晓艳、吴晓华等通过身份证号码查实均是五权附近农村户口,吴涛现安家于罗坝街上(核实之中)。他们又是怎么购买到棚户区房屋的?并且都是实名购买的。
     据磨岩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介绍,当时在煤矿管破时吴开才购买了磨岩煤矿,留下了一些老员工,所以在分棚户区房屋的时候就给了他20多个名额,但是,这些名额必须用到曾经老员工身上而不能乱分配。
      调查中,有原磨岩煤矿的老职工提出,棚户区房屋收取“棚改费”是否有法可依?怎样处理报名时欺上瞒下顶替报名之问题?现在怎么处理不该购房而又购买了棚户房,该买而又没有买到的问题?另外,从名册上可以看出磨岩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领导、工作人员等都通过非正常的渠道买卖了棚户区房屋。报名册与实际分房花名册许多地方不相符合,疑问颇多。
报名时就已有对外收取“棚改费”之心,说明他们早就想有侵占原厂老职工利益的想法,这样做对原厂职工不公平,不过现在看来也就好解释当初的公示和所谓的安排人员通知了。原厂职工黄某愤愤不平的说,
     磨岩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我们在很多地方都进行了公示,或者打电话通知,当时都有记录的。现在不存在棚户房被侵占,只能说是购买棚户房的资格,因为当时部分原厂的职工根本就没有报名和交钱,所以就认为是自动放弃了。关于收取“棚改费”的问题,主要是破产后街道办没有资金,又想把棚户房这件事情办成,办这件事情就涉及到钱,当时的设计费、地勘费和三个同志在重庆做事的开销等等花了几十万,但是收的“棚改费”都是入了账的,有据可查。
另外据了解,马家梁棚户区还修建的有120平米的房屋,一批在分房花名册上看不到名字的户主均买的是120平米的房子。棚户区改造房能否修建超标准房屋?这些超标准的房屋又是怎么分配的?为什么没有名册也没有对外公示?
     以上这些疑问及相关问题,希望旺苍有关部门好好调查了解一下,让真相回答百姓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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