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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兴,今年81岁,南充市高坪区溪头乡人
. u# _. H. W S4 k( q1959年因为在校学习期间的一句话被判刑20年,70年代外放中苏边境兴凯湖监狱、1980年代刚出监狱又被莫须有地卷入一个所谓的抢劫案判刑14年,81岁的人,坐牢前后累积46年,失去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无儿无女,孤独一人蜗居在高坪区溪头乡汽车站的一个杂物间,没有任何人照顾、自己洗衣服做饭、全身上下衣服都是好心人送的,乡政府一位副乡长看他实在太可怜,按五保人员给他解决了300元的月生活费。一位悲惨的历史原因造成的人,他现在一直在上访,要求平凡那些荒唐岁月给他的那些在1997年刑法里就取消了的罪名(怕和谐出不来、敏感字大家懂的),他不怕死,就怕瘫痪,瘫痪了就没法继续去找各级政府、法院来平反了。! l* k# R; f#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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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在4月6日中午,再茶坊照的,高坪法院对面的大红袍茶坊老板看到这位老人可怜身世,都没有收他的茶钱.3 G, V; b5 I8 Y8 _6 C6 M* U! w'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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