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多年,蓝田的任先生想取出父亲三张存折上的928元存款却是难上加难。 >>银行: 出具公证书或判决书才能取钱 任先生今年43岁,家住蓝田县三官庙乡过风岭村。父母、哥哥嫂子、两个姐姐都去世了。外甥和外甥女分散在各地居住,最远的在广西。任先生视力三级残疾,是低保户,平时在外打零工过日子。 父亲名下留有三本存折,一本陕西信合的,两本邮政储蓄的,都是种粮补贴和低保补贴的钱。任先生想把这些钱取出来贴补生活,但不知道密码。银行要他出具公证书,证明有财产继承权的亲属都声明放弃继承这些财产才能把钱给他。但要做公证很难,一是父亲去世后没办死亡证明,二是做公证要把所有的亲属都叫到一起。 2月2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陪着任先生来到位于蓝田县文姬路的蓝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存折余额为362.3元。工作人员要求他必须出具公证书或者判决书才可以取钱。该信用社一名侯姓副主任了解任先生的情况后,表示会派工作人员到任先生的村里去调查,“如果所说属实,我们会给特事特办。” 随后,任先生来到位于蓝田县蓝新路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蓝田县分公司蓝新路支行。存折余额显示为455.04元,柜员同样要求必须要有公证书才可以取。支行长尹女士表示,存折主人既已去世,就涉及财产继承问题,必须要有公证。 另外一个邮政储蓄存折开户局名称为:“蓝田县北环路邮储专柜”,余额为110.67元。 >>公证处: 公证成本可能大于存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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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 C) Q; w4 n$ P0 c5 V在蓝田县公证处,工作人员苟女士看过任先生所拿的三本存折后发现:任先生说父亲2006年去世,而其中一个折子是2010年才开的新折子,“从存折名称和流水来看,其中一本可能是任先生父亲生前的低保补贴,另一本可能是种粮补贴。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有关部门工作疏忽,同时任先生本人也未及时在其父去世后尽快办理有关手续,才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任先生父亲已去世十几年,即便公证处做公证,任先生哥哥姐姐的后代还有代位继承权,要通过做公证来继承这笔钱,就必须让所有具有代继承权的人都声明放弃继承这笔财产。如果任先生的外甥、外甥女们能来做公证,路费的支出恐怕都大于这些存折上的钱了;如果不能过来,在各自的地方找一个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这笔财产,每一笔公证费得200元,几个外甥的费用加起来也超过三个存折余额的总数了。” 苟女士建议可以采用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如果要起诉,法院审理时被告都要到法院参加庭审,这也需要成本。” >>律师: 银行可通过视频征询意见 究竟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此事?陕西省律师协会韩朝泽律师建议,银行可以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向有继承权和代位继承权的人一一征询其意见,同时留下相关资料作为证明。 " b+ D* t/ C$ ]$ O8 t6 h/ b# I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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