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为了让儿子留学美国,投资50万美元办理美国投资移民。北京亨瑞同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本承诺一年内即可拿到绿卡,可全家人等了6年多也没有移民成功。为此,李先生将亨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关费用700余万元。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解除双方协议,亨瑞公司退还李先生服务费5万元、投资款50万美元,赔偿李先生投资移民中支付的律师费等损失55081美元。 移民6年未果 索赔700万 李先生称,2010年8月14日,他与被告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及境外合作方为其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申请。同年9月3日,该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投资款项安全返还,李先生按照协议约定给付了相关服务费用及投资款,但该项目未能成功。 2013年5月8日,公司又将项目改为“凤凰商贸城项目”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一年内获得有条件的绿卡,如未能获得绿卡,公司将退还全额投资款及服务费。李先生的申请后获得批准,但因该项目失败,公司未能按承诺办理临时绿卡,且拒绝退还费用。李先生认为,因被告导致其子不再满足申请随同移民的条件,需另行单独进行投资移民申请,给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故起诉要求解除协议,退还投资款、中介费及各项损失共700余万元。 不愿终止服务 要求继续履行 亨瑞公司表示,公司仅收取了5万元服务费,其他费用均非支付给该公司。2013年5月8日承诺的12个月期满后,李先生并未要求解除协议,且目前并无证据证明李先生不能获得临时绿卡,故不同意退款,李先生应继续履行合同。 此外,双方协议中明确,李先生自由选择投资移民项目、自愿承担未来潜在市场风险,且协议已明确提示申请时间长短及结果,由移民国相关审理机构和使领馆决定,未获得签证前,不要做任何出国准备。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判退款赔偿 被告考虑上诉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并未明确约定移民办理进度、效果和履行期限,但签订已逾6年,李先生仍未取得美国有条件绿卡。李先生无违约行为,且无证据证明系因李先生一方因素导致移民申请受阻,可视为亨瑞公司未在合理期间内帮助推进移民程序进行。同时,亨瑞公司宣传资料称美国投资移民约8至12个月办成,李先生坚持要求解除协议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截至目前,李先生并未获得美国有条件绿卡,亨瑞公司违反了2013年5月8日关于“在李先生全力配合的前提下,自本承诺书盖章之日起12个月内,获得有条件绿卡”的书面承诺,李先生有权要求退还投资款50万美元以及服务费5万元。李先生因投资移民支付的55081万美元系实际损失,且通过亨瑞公司指示支付至相关账户,故由亨瑞公司赔偿。 此外,能否成功投资移民并非完全取决于亨瑞公司,且公司在协议书已有风险提示,故李先生索赔因未成功移民而导致的其他损失未获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被告公司退还原告服务费5万元、投资款50万美元,赔偿投资移民费用损失55081美元。宣判后,原告代理人表示将征求原告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被告公司表示将考虑上诉。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 E& B+ k. s% [) M' g! 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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