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消防安全、治安隐患和卫生脏乱差问题的情况反应 尊敬的南充市纪委、高坪区政府、消防大队、房管局、江东派出所、白塔街道办事处: 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地下车库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高坪区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绿色高坪、幸福家园”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火灾隐患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小区广大业主对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地下车库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恶劣,小区的业主生活在垃圾成堆、小偷和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小区骚扰的环境中,严重存在着脏乱差等不安定因素,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消防条例》总则要求履行好职责,检查、督促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开发商整改地下车库存在的以下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依据GB50067—97标准规定,小区地下车库防火等级属于一类车库,汽车的疏散出口不少于2个,(一期与二期的地下车库是连通的应该不少于3个),但是小区的开发商和物管擅自把已修好的一期和三期地下车库汽车安全通道疏散出口分别封闭了一个,汽车的安全通道疏散出口外面全部是建筑和生活垃圾堵住车库大门,根本就无法进出车辆。进入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也被砌成的水泥墩堵塞,迫使消防车不能快速的进入小区灭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压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开发商和物管已经严重违法违规。 2、小区的地下车库一团漆黑,开发商和物管把原设计安装的日光灯改成了节能灯,变成了“独眼龙。依据JGJ100—2015的7.4.3条规定:亮度均匀和避免眩光是车库照明的必要条件,机动车行车道地面照度是50LX, 眩光值是28UGR,显示指数是60Rs,功率密度是每平方米2.5瓦,由于改变了原设计方案,照明值很难达到以上指标,致使经常出现车库内人车相撞,车与车的相撞现象,有可能导致汽车相撞引起火灾,存在着人生和消防安全问题。开发商和物管随意变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未报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审核,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依据GB50067—97标准要求:地下车库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0.51X,该小区地下车库内没有看见一个火灾应急照明灯,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要求,一旦地下车库发生火灾停电后,看不见疏散通道,将是一片茫然,不知道逃向何方,后患无穷。 4、小区的开发商和物管擅自在通往地下车库的旁边开小门,而且不派人守护,造成小偷和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地下车库和小区,偷业主的财产、偷地下车库的消防设施,还有小孩在地下车库捉迷藏、玩火,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提心吊胆,没有安全感。 对于以上消防安全隐患,高坪区消防大队于2016年12月28日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项目,给小区的物管下达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但是小区开发商和物管置之不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安全重于泰山,政府各部门都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然而,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的开发商和物管不顾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随意改变地下车库的消防设计方案,不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须的消防设施,严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请求政府各部门对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的地下车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稽查核实,勒令彻底整改违规、不达标、不合格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我们要求地下车库停止营运,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存在的上述第“1”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进行严格处罚,由于江都华宸小区的开发商和物管对照这一条有三项违法行为,应该受到顶格处罚。 对存在的上述第“2”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江都华宸小区的开发商和物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十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存在的上述第“3”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存在的上述第“4”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影响的门一定不能开,开了的任何门都要派人守护,保证小区的各项安全。 对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开发商和物管主要存在的上述4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我们广大业主也在认真思考这些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存在的根源在那里,因为从开发商交付房屋之日起就存在这些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它会让业主情不自禁的问:我们小区地下车库的建设工程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没有?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没有?消防验收达标没有?合格没有?如果消防验收合格,为什么地下车库一开始使用就存在这些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是怎样验收合格的。开发商称已经办理了地下车库的产权证,请问:办证的相关手续齐全、合法吗?办理人员到现场来实地核查过了吗?地下车库明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办产权证吗?产权证是怎样办理下了的,对这些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的解答。 高坪区委提出“建设绿色高坪、幸福家园”的目标,是我们每一个高坪人十分向往的美好愿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绿色的生活环境,然而,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开发商和物管存在着地下车库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小区安全、环境卫生问题,使小区业主生活的幸福指数及低,再一次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进行稽查核实,勒令彻底整改违规、不合格的项目,对高坪区江都华宸小区开发商和物管进行严肃处理。若不进行彻底稽查、处罚、整改,我们将层层投诉举报,我们将维权到底,让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特此投诉举报 江都华宸小区业主 & j* R8 S8 j0 c. R- G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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