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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梧州12月14日电 为了让弟弟能娶妻生子,夫妻合伙诱骗精神不正常的妇女给弟弟同居。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黎某某、陈某甲、陈某乙批准逮捕。 . E* \8 y: k$ j& y*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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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k4 H% G2 @/ z: j1 P2 ^- o" @( z犯罪嫌疑人黎某某与其丈夫陈某甲认为陈某甲的弟弟陈某乙年纪大了一直娶不到老婆。经商量后, 2016年10月18日,黎某某、陈某甲合伙诱骗与黎某某同村的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余某某与他们一起去到岑溪市某村陈某甲的弟弟陈某乙的家中,并建议陈某乙与余某某同居以达到使余某某怀孕为陈某乙生孩子、传宗接代的目的。余某某在陈某乙家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乙与余某某发生多次性关系。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甲与余某某发生一次性关系。 经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甲、陈某乙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陈某甲、陈某乙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涉嫌强奸罪,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其行为也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涉嫌强奸罪。 $ w2 B% i* P3 _2 w# @! i*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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