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悬崖勒马斩断与一名男子在异乡建立的婚外情, 可他竟从外地赶来南充, 将其胁迫进一家宾馆。昨(13)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 因对曾经的情人实施暴力性侵, 外地男子顾远东11月10日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异乡打工结孽缘艾芬几年前与一名男子结婚, 并生下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2015年春,她与同村几个姐妹到广东打工。在此期间,她认识了同在广东打工的已婚男青年顾远东。二人相识后,空闲时间经常在一起玩耍。时间一久,妻子没在身边的顾远东耐不住寂寞,便向艾芬展开追求,起初遭到了她的拒绝。 顾远东不死心, 加大攻势,又用小恩小惠笼络她,在2015年夏天,二人建立了婚外情。 但两人相好一段时间后, 艾芬对自己的荒唐行为进行了反思, 觉得这样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内心深感不安,便向顾远东提出分手,可顾远东坚决不同意,甚至要求艾芬离婚后嫁给自己, 这更让她感到惊恐。于是,在2015年11月,艾芬连辞职手续也没有办理,就不辞而别。她更换了电话号码,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愿见到顾远东了。 分手后情人找上门 2016年初,艾芬到南充一公司打工。可3月的一天,她却突然接到了顾远东的电话,那个熟悉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原来自从她离开后,顾远东就茶饭不思,不久也辞职回了家,并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艾芬。顾远东表示,他将到南充来看望艾芬。艾芬求他不要来,她有家庭,想同他和平分手,可顾远东却不干。 3月20日中午,她又接到了顾远东的电话,说他已到了南充,要求与她见面。遭到艾芬拒绝后,顾远东说:“你不见我,我就到你们公司来找你。”实际上他并不知道她所在公司的具体位置, 只是吓唬她而已,但艾芬害怕了,只好在公司找了要好的姐妹,陪同她一道去见了顾远东,3人都好言相劝, 让顾远东赶快回家,不要给艾芬惹麻烦。 当天晚上, 艾芬又接到了顾远东的电话, 说他舍不得离开她, 还想和她见一面。艾芬不得已,又叫上姐妹,与顾远东见了面。顾说,他第二天一定回老家。 次日,顾远东多次给艾芬打电话,艾芬一直不接听。 因为没有找到艾芬上班的具体位置,顾也拿她没办法。直到3月22日下午5点多钟, 艾芬才接听了顾远东的电话。顾说,只想再见她最后一面,说几句话就离开。艾芬信以为真,答应与他见面。宾馆里他发飙施暴行 见面后,艾芬准备回公司,顾远东却拦住她, 叫她跟他一起到宾馆去呆够半个小时,她不愿意去,顾远东就掏出一把水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威胁艾芬。这一招镇住了艾芬,只好答应了顾远东。 当天下午,二人进入一宾馆,顾远东为防艾芬逃走,强行拿走了她的手机和钥匙。随后,又不顾艾芬强烈反抗,采取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上午, 顾远东一直不让艾芬回公司,他说要把她带到外地去打工,不准她回公司或家里。 艾芬为了摆脱他的控制,便假装答应了下来。11点过,顾远东带着艾芬下楼吃饭,艾芬乘其不备,向一家门市的老板求助,并报了警。25日下午,民警将顾远东抓获。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顾远东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顾远东虽与被害人艾芬存在情人关系, 但艾芬在案发前已明确表示要与其断绝关系, 艾芬是在受到顾远东胁迫的情况下才与其到宾馆房间,在第二天逃脱后及时报警,能够证实其主观上不愿与顾远东发生性关系。 11月10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顾远东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文中人物系化名) : K- a2 X; \8 ~/ F- d3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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