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显辉 记者 周平)近日,广元利州区公安分局雪峰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求助,让民警面红耳赤,但又无计可施。。。。。。 妻子未洗衣服 丈夫拳脚相向据民警介绍,7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雪峰派出所接到广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传警称,雪峰九华村有人发生家暴。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到九华七组时,经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电话却无法接通,再通过110指挥中心转接,却仍然接不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民警不禁担心起来。为避免发生意外情况,民警便在九华七组进行地毯式搜索,后民警在一村民自建小区的三楼,房间的客厅还亮着灯,客厅的窗户敞开着,一中年妇女站在窗前,哭泣着民警招手,民警遂前往了解情况。 这是一个4口之家,丈夫吴某与妻子杨某均已年到中年,吴某在一建筑工地工作,杨某在一家私企工作。夫妻俩育有一对儿子,大儿子已20岁,在外地工作,小儿子刚满7岁,正读小学一年级。当晚9时许,刚从工地下班回家的吴某回家后看到早上出门时泡在盆里的衣服还未洗,而妻子却坐在沙发上聊微信。吴先生便询问妻子,杨某仍无动于衷,没有理会吴某的话。吴某又问妻子在和谁聊天,妻子仍未理睬。吴某一怒之下打了杨某几拳,致使杨某的嘴部受伤。据杨某称,自己在家经常受到丈夫的殴打,因为是夫妻之间的殴打行为,每次受伤情况也不严重,杨某仍像往常一样,选择了忍气吞声,不理会丈夫,便径直上床休息。为“报复”妻子 丈夫强行过夫妻生活 凌晨20分,正在睡梦中的杨某被丈夫弄醒,要求过夫妻生活,遭到杨某坚决拒绝,双方为此又发生争执,并将自己年仅7岁的儿子惊醒。虽然如此,而吴某不顾妻子反对,强行要与妻子过夫妻生活。无奈之下,杨某便拨打了报警电话。吴某见妻子报了警,一气之下,夺下妻子的手机狠狠地摔在地板上,手机被摔得粉碎,孩子也被吓得哇哇大哭。 据杨某介绍,由于夫妻两人今年以来收入不同程度下降,致使两人因此在在家庭中生活中时时冷战,沟通也随之减少。为了打发时间,她便迷上了网络聊天,也因此影响了一些家务活。丈夫对此心怀不满,总认为自己“有问题”,还经常查看她的聊天记录,如果聊天记录中稍微有哪个男同学开一句玩笑话,他都会起疑心,而且还添盐加醋地杜撰一些情节。 每次同学朋友聚会,丈夫都极力阻拦她外出,每次回家都要查看手机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致使她心身疲惫,万分焦虑。为了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发她每次与朋友、同学聊天后,刻意删除聊天和通话记录,这更引起了丈夫的怀疑。 为此,丈夫便用强行过夫妻生活的方法来报复她,经常不顾她的感受,在夫妻生活上也不征得她的同意,更有甚者,有时在自己生理期间、或是不顾孩子在场的情况下,也发生类似举动,更引起了她的强烈不适和反感。民警苦心劝解 夫妻重归于好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夫妻双方分开谈话,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夫妻俩进行了法律宣讲、道理剖析、情感疏导,尤其是对吴某的行为给予严肃批评。在民警耐心调解下,夫妻两人终于重归于好。 民警因此也提醒市民,妻子有“尽义务”的责任,也有拒绝“尽义务”的权力。尤其在法治社会,性权利与人的生存权利同等重要,也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如果丈夫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过夫妻生活的行为也构成违法犯罪,若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式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轻则构成伤害罪、虐待罪,重则构成强奸罪。 : L6 Q% n1 J- M* [2 ~. D0 e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