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办公室里动了一下手,也没上门服务,就收了我50元停气开通费,这燃气公司是不是太霸道了?”7月11日,家住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的侯先生反映,因家里用气少,很长时间没按月去交费,被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停气(简称中石油达州燃气公司),在缴纳了燃气费和违约金后,对方要求必须再缴纳50元开气费,否则不通气。 市民:燃气公司“霸气”不交开气费不通气 侯先生入住新家两三年,用的智能气表,平时很少用气。前不久,家里突然停气,到中石油达州燃气公司收费大厅交费,显示气费不足20元,违约金近10元。交费后,工作人员称还必须缴纳50元“停气开通费”才能用气,“用于工作人员开车上门服务的劳务和车辆开销。” 本以为技术人员要上门服务,谁知对方叫侯先生回家再打电话过来,技术人员在办公室动一下手指就开通了。“就这一举手之劳收费50元。”侯先生不理解,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按达州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文件执行”。 燃气公司:按依据收费 正考虑适当调整 针对侯先生反应的情况,11日上午,中石油达州燃气公司副总经理康鸿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时称,还没有接到类似投诉,但收费有据可查,并提供了相关合同和资料。供用气合同显示:用户不按时缴费将收违约金,因用方原因导致停气再开通将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提供的收费标准则是2013年达州市发改委出具的指导价:停气开通费,(上限)50元。 康鸿介绍,中石油达州燃气公司是2003年以后才进入达州,主要在西外发展,目前有旧表用户3万左右,智能表用户1万左右。因各种原因,包括短信、电话等催收,仍有不少用户不能按时缴费。 “每个月少则上百用户、多则超过三百户要重新开气。旧表用户存在上门开通,来回要产生费用,智能表则相对简单。”康鸿承认,去年底发改委已经取消了类似收费项目,燃气公司也感觉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正考虑上报总经理办公会,争取做出调整,要么不收,要么降低停气开通费标准。“现在缴费渠道多样,希望用户们及时缴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发改委:已取消不能参照执行可与用户协商约定 “2015年底全省公布取消的收费目录中,该收费项目也一并取消。如果再收费已没有依据。”达州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吴科长表示,在取消之前也是分别对待。如果用户长期无人居住,燃气公司处于安全考虑主动上门,可以收取相关服务费,但不能突破 50 元的上限。如果家里只有老人小孩等,有人居住但没能及时缴费被停气,收取了违约金之后就不应该再收取“停气开通费”。之前科室接到市民类似反映,一般是责令燃气公司退还。 现在取消该项目,就不能再以此为依据收费。如果燃气公司觉得提供了相关服务,要收取相关服务费,双方应提前约定。 工商局:涉嫌滥收费 “工商部门也接到市民投诉,正展开调查。”据达州市通川区工商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中石油达州燃气公司属于公用企业,不得利用其独占地位的优势滥收费用,根据初步调查,其收取的“停气开通费”,涉嫌滥收费。如果调查属实,将没收违法所得,并视其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3倍罚款。 0 E' w& g* a1 x4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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