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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业主拒交152元车辆临停费 物业锁车不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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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0:3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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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展示物管人员10日锁车的照片。

  因为152元车辆临时停放费,业主孙先生和小区物业“杠上了”。

  5月份,孙先生在小区临时停车位上停了六天车,物业要求他缴纳152元临停费。他觉得太贵不愿交,“我车子停放期间被擦挂,物业不仅不负责,还要我交钱?”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出现业主要开车出小区,被物业拦下锁车的一幕。

  业主说

  临停费涨了,没缴费遭遇锁车不让出

  孙先生是绵阳人,在成都双林南支路一小区有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他平时在绵阳工作,很少到成都来,房子和车位平时都是女儿在用。孙先生称,每次来成都,他都把车停在临时车位上,每天缴费5元。6月10日,孙先生开车走到小区大门时,却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让我先交清停车费,才能出小区。”

  保安算下来,孙先生需要支付152元停车费。“这么贵?”孙先生并不认可这笔停车费,坚持不缴费,双方争执之下,物业方面干脆拿来一把地锁,就地把他的车子给锁住了。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得把车子开回地下车库。

  1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该小区见到孙先生。他说,他5月8日驾车来成都,到5月14日开车出去办事,保安告诉他停车6天需要交152元临停费。而他则拿出由前任物业出具的停车卡说,以前都是统一收费5元一天。“本来只交30元,新物业刚入住就涨价?152元,涨得也太多了嘛。”

  他还说,我的车在小区停放期间车尾被擦挂,物业应当负责,“我问了修车的师傅,修好要四五百,物业不仅不给我修车,还让我交停车费,我肯定不同意。”

  物业说

  停放期间未发生擦挂 不交钱别出小区

  小区物业主管田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物业方面通过调阅监控确认,在5月8日至14日的停放过程中,孙先生的车子并没有被其他车辆擦挂,“到底如何擦挂的,我也不清楚,反正物业方面没有责任。”

  他称,孙先生的车子停在小区临停车位上,就应当按照5元/2小时、超出部分每小时1元的标准来缴费,谁也不能例外。

  孙先生认为,停车费用问题可以商量,但为何要阻碍业主出小区呢?“我房子都在小区里,难道还跑了不成?物业有什么权力不让我开车出小区?”

  最后,田先生表示,孙先生必须交清这152元临时停车费用,“如果不交清,就不能出小区。”

  律师说

  物业无权锁车,是否能阻车需看收费合法性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若物业与业主构成保管合同关系,但业主拒不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则有权留置业主的车辆,并有权就该车辆优先受偿。

  陈杨律师认为,据孙先生所述,他并没有将车辆钥匙、行驶证等交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并不能实际控制车辆,双方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则不存在物业公司合法占有业主车辆的事实。因此,物业无权行使留置权,即无权锁住业主车辆。

  但是,若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则物业有权在业主拒交停车费时,阻止业主车辆离开小区。若物业收费无合法依据,则不能阻止业主离开。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智 摄影 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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