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冯鑫 许鹰)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警察安全意识,打牢安全基础,维护人民法院权威,乐山市金口河区法院认真吸取宜宾市南锡区人民法院“3.30”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深刻教训,金口河区法院自五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活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旭东为组长,法警大队大队长张志伟为副组长,法警大队教导员吴刚、副大队长张洁为成员的司法警察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警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结合警务工作实际,制定《金口河区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确保“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使安全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警示教育。及时召开全院干警警务安全工作会,通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3.30”被告人脱逃事件,观看警务安全教育片五期,警醒教育。定期召开队务会,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押解规则》等警务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认真对照警务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就开展案例评析活动,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心得体会,查缺补漏,整改落实。三是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健全警务安全督查、不同岗位人员安全责任严格界定和区分制度,形成警务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工作研讨的形式,广泛征求上级、领导及各相关庭室对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警务安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切实找准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完成规范的羁押室建设,管理完善。 四是强化提高,加强训练。针对庭审押解中可能出现的被告人脱逃情形,组织干警进行擒敌技术训练。法警大队大队长、队员就如何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女子防身术等对全院干警进行讲解和训练,一招一式都具体落实到行动中,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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