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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沟油的餐馆被查。警方供图 8 o" z3 q8 T& l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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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制地沟油的剩菜让人作呕。警方供图 四川新闻网德阳1月11日讯(李洋杰 记者 周鸿)日前,绵竹市公安局、食品药监局联合破获一起生产使用“地沟油案”,查获成桶“地沟油”9.66公斤(连桶重量)。案件中,三名主要责任人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两人被刑事拘留,一名被取保候审。饭店老板因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和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被食药监部门行政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据悉,该案为德阳地区破获的首起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生产使用“地沟油”案,对规范绵竹餐饮行业监管,保障绵竹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公安、食药监两部门联合办案 2015年9月6日,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绵竹市东北镇“香正府”饭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绵竹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和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当场在该餐馆的厨房内查获已制造出锅的地沟油9.66公斤(连桶重量),以及用于熬制地沟油的餐厨垃圾油、滤具、锅具和洋葱、香料等工具原料。因该行为构成犯罪,2015年12月3日,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绵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案件进行了移交。绵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初查后于当日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分别进行了审讯。经审讯,涉案人员交代了自2015年8月以来,绵竹市东北镇“香正食府”老板徐某某,为降低经营成本,指使饭店服务员王某某、张某某将饭店客人用餐后产生的餐厨垃圾收集起来,由其聘请的何A、何B等两名厨师在其中加入洋葱以及八角、小茴香等香料后进行反复熬制,最后将这些利用餐厨垃圾提炼加工出来的“食用油”用于食品销售。 涉案饭店老板被追究刑事和行政双责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何A、何B等人利用餐厨垃圾生产“食用油”,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八十五条之规定,绵竹市经侦大队于2015年12月7日对饭店老板徐某某、饭店厨师何A执行了刑事拘留(目前,已执行逮捕),对饭店另一厨师何B执行了取保候审。与此同时,绵竹市食药监局对对于当事人徐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和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行为,给予行政罚款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 “地沟油”生产加工过程令人作呕 据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剑南稽查中队执法人员介绍:在检查该店厨房时,在角落里发现一蓝色塑料桶,桶内装有剩菜,旁边有一粉红色与蓝色相间的小桶,小桶上有一铁质、底部及周边有无数圆形小洞的盆子,盆内有钢制瓢和食物残渣,该小桶内有经过过滤的油,在厨房蒸柜正面放盘子柜子下方发现有一铁质圆形桶,桶内装有油,闻起来有一股炒菜味道,经过调查,确定了这桶油为“地沟油”。 地沟油是如何上到餐桌的呢?根据该店负责人、厨师、服务员和投诉者的陈述,2015年8月,该店负责人服务员把客人吃剩的剩菜倒在放有滤盆的塑料桶内过滤,有厨师负责将油从桶内打捞起来,加入洋葱、香料进行熬制,熬好之后放入铁桶内备用,这些主要油主要加在烧菜上提色,每次加入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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