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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举报野生大树被挖 派出所十多天后才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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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09:2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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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举报野生大树被挖

华商报汉中讯 镇巴县渔渡镇东王庙村村民李武彬二爷家的一棵数十年野生马柳光树突然被人强行挖走,李武彬多次向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和当地林业派出所报警,十多天后,在大树即将运到村口时,当地林业派出所民警才赶去运树现场。派出所负责人张弟军表示,大树运到公路上还有一段距离,而且他们接到报案还需要核实是不是假警。

现场:50年野生大树正往山下挪

1月10日下午,在渔渡镇东王庙村村外一段狭窄的山路上,华商报记者看到,7名男子正用导链艰难地将一棵根部直径1米左右的大树往山下挪。

“我们挖树用了两天,把树从山上运到这里用了半个月,前后有8公里的山路,很不容易。”一名工人表示,他是东王庙村村民,并不知道这棵树的所有权是谁家的,“雇主叫陈红,就住在渔渡镇。”这名村民还说,他们挖掘并正搬运的这棵树叫马柳光树,主要用于公园绿化,或者是嫁接其他树种,根部是非常好的根雕原材料。

村民李武彬介绍说,这棵树是他二爷家的,有近50年的树龄,有林权确认书,但目前二爷身体不好,在养老院,山上的大树没人看管。

村民:多次报警,警方始终未到现场

李武彬告诉华商报记者,大约20天前,他发现有人在强行挖掘这棵大树时,就上前阻拦,但没有效果,为此他多次前往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当面和电话举报,但是一直都没有人理会。

从李武彬的手机里华商报记者看到,最早的报警记录是2015年12月29日下午5时58分,但通话记录显示未接通。12月30日下午5时许,拨打同一个报警电话,通话时间为7分29秒。此后他又分别在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8日、9日等多个时段向镇巴县林业公安局和渔渡林业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始终未到现场与他联系。

天保站负责人:挖树没有任何手续

10日下午,在运树现场,李武彬再次拨打报警电话,电话里他告诉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大树已被运到村口,并且有媒体在现场。在电话中,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一会儿就到。

正在这时,渔渡镇天保站和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都赶到了运树现场。天保站站长李明书表示,按照县上的要求和规定,这么大的野生树木是不能私自采挖,更不能异地移栽。经确认,被采挖的这棵马柳光树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为违法私自采挖。

李明书表示,周五(1月8日)林业派出所所长张弟军通知他们东王庙村有一棵野生大树被人私自采挖,他们决定星期一(1月11日)上午再到现场来处理。“为何现在突然决定要来呢?”李明书表示,听说大树运到村口了,而且村民再次打电话,所以他就和包村干部一起来了。

在山下渔度镇东王庙村村委会的墙上张贴着一张“新鲜”告示:《关于禁止乱砍乱挖野生植物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通知》,其中指出:针对发生在村境内乱砍乱挖珍稀野生植物马柳光的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引发群众矛盾。现依据《林业法》《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对外来非法收购者,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2000至5000元,同时报请上级职能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非法乱砍乱挖者,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200至1000元。”村委会主任冯长武表示,他们一大早就贴出去了。对村委会的说法,李武彬无奈地笑了笑:“我刚刚上山前还没有看到。”

林业派出所:要研究调查报警的真实性

在去往渔渡镇的山路上,记者见到了驾驶警车准备前往东王庙村的林业派出所张弟军所长。“我们正准备到现场去看看情况。”张弟军表示,“我们周五(1月8日)才接到的报警,当时我们还要研究、调查报警的真实性,也要核实其他一些情况。”

“李武彬早在去年12月30日就打通了报警电话,为什么说周五(1月8日)才接到的报警呢?而且接到报警还没有到现场?”记者问。“我们这个所人很少,管理的地方又比较大……本打算周一就到村上处理的。再说了,大树运到公路上还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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