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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元一只!广元游客青岛遭遇“天价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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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09:3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青岛物价部门立案处理,拟对涉事餐馆罚款9万元

  □川报集团记者 李逢春

  10月5日,有网友发微博爆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是38元一只。”“青岛天价虾事件”迅速引发全国网友关注。10月6日记者证实,初发微博的是四川广元籍21岁女大学生小肖。6日上午,小肖的父亲向记者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

  遭遇“天价虾”38元一份还是一只?

  国庆假期,广元的肖先生夫妇和21岁的女儿于10月4日晚抵达青岛,在乐陵路一家酒店住下。他们发现酒店外街上有好几家海鲜烧烤店,便随意选了一家名为“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店。

  点菜时,他们特地询问服务员,菜单上的“大虾38元”是一份还是一只。在得到“38元一份”的回答后,3人点了活虾、贝壳、螃蟹,还有烧饼、豆腐和一扎啤酒。

  吃饭时,隔壁桌结账的朱先生一家和店方发生纠纷。听到他们那桌的消费金额“共计2175元”时,肖先生问老板自己这桌多少钱,“老板拿来单子,说‘一共1338元’。吓得我把嘴里的虾都吐出来了。”

  随后,肖先生和朱先生与店家理论未果,选择报警。当辖区派出所民警到来后,称这事属于价格纠纷,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建议找物价局。肖先生又拨打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值班人员说现在是放假期间,请他们还是找警察协调解决。

  折腾到5日凌晨,肖先生第二次报警,当事双方被带到了辖区辽宁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出面协调,民警再次告诉肖、朱二人,这事不归派出所管,除非双方打架闹事,派出所才能介入,因此建议肖、朱二人先结清账单。最后,经过双方讨价还价,当着警察的面,肖先生称,“我屈辱地掏出800元给了店老板,南京的朱先生支付了2000元。”

  最新进展舆论引爆 青岛物价部门介入调查

  “天价虾事件”网上引爆后,“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一时成为声讨的对象。这家位于乐陵路92号的店,老板姓范,是山东本地人,被曝光的手机号正是他本人的。6日中午到下午,记者一直拨打该手机号,始终无法接通。当地青岛网友称,该店目前已经暂时关张未营业。

  青岛市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回应: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及市北区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该大排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对该大排档的行为,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市北区物价局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从快处理。

  6日晚,青岛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6 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 日下午送达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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