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直播间播放低俗音频,2名主播被约谈,被处罚封禁账号7天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8万

稿子

2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549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1月19日,据“全国网络举报”公众号消息:

色情低俗直播踩踏法律法规红线,污染网络生态,挑战公序良俗底线,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深受其害。近年来,中央网信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色情低俗等网络有害信息。青海省西宁市网信办积极落实“清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严整治色情低俗直播,近日依法依规约谈两名主播,封禁其账号权限7天。

西宁市网信办接网络举报后调查发现,短视频主播“**会长”(粉丝6.4万)与“**红娘**”(粉丝6.3万)在直播间播放低俗音频,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西宁市网信办随即固定证据,并指导属地城东区网信办、湟中区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分别约谈两名主播,依法对其账号采取封禁权限7天处罚。经约谈教育,相关账号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传播有害信息的错误和危害,承诺今后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传播正能量。

西宁市网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分别约谈两名违法违规主播。普法小课堂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k1 `  b# v$ `4 |2 S
新浪微博 QQ空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6-1-20 11:1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