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9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被人打“介入闺蜜婚姻”横幅引关注;律师:公开羞辱他人或涉嫌违法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3125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2: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8月19日,多名湖南IP网友发帖,称在长沙某小区附近有人挂横幅,写着“师某某违背公序良俗,介入闺蜜婚姻”字样,引来市民围观。 同时,有照片显示,有自称原配的人,送上了“讽刺”锦旗,写着“利用上班时间约闺蜜老公开房,替闺蜜照顾老公五年”“与我闺蜜12年,长期为我老公提供××服务”“洪山管理局师某某”字样。

8月20日,洪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确实有师某某的工作人员,其被举报一事,他们已经知悉,单位纪检部门、开福区纪委监委均已介入调查。

同日,开福区纪委监委回应,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正在处理,走内部程序。

不少网友不解,女子被闺蜜插足婚姻,将私事公之于众是否合适?挂横幅、送“锦旗”等行为是否违法?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如果“横幅”和“锦旗”中的内容存在捏造事实、诽谤或侮辱性表述,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此外,若送锦旗、拉横幅的行为引发大量市民围观、堵塞公共场所等,或内容包含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将面临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认为,婚姻纠纷、情感矛盾属于私人领域事务,将其公之于众并进行羞辱,本质上是将私人矛盾扩大化,可能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发更激烈的冲突。

即便自身权益受损,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诉讼、向相关部门举报等)。公开羞辱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因方式过激引发新的纠纷(如名誉权诉讼),违背理性维权的原则。此类行为容易引发公众对他人隐私的过度关注,助长“以暴制暴”的不良风气,不符合社会倡导的文明、理性解决矛盾的价值观,有违公序良俗。

$ I+ Q- }% l, S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8-22 03:23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