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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后,接到派出所的两次电话,声称执法大队(简称)已经将视频拷贝移交公安机关报警,发的帖影响单位形象,如果是不实的消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 D& l' x. Q$ C$ V9 P9 W
我在此声明三个观点:1、群众接待窗口的确没人属实,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接待窗口人员的岗位就在接待窗口。2、地上躺了一个老人,没有看到人就近过问,就躺在冰冷的地面,也属实。3、至于老人是否被打,笔者也不能听片面之词,当然也不是笔者的观点,执法大队是否暴力执法也无从知道。至于文章的错别字或其它瑕疵,希望读者不用吹毛求疵,也恳请找笔者麻烦的单位原谅。 3 B7 p5 w- q5 j; q1 n3 ` r 过程呢也属实,如果警察因此抓了我(普通老百姓还是很虚火),肯定是要打官司的,届时肯定需要执法大队提供证据证明我的不实信息(证据是当时有人在接待办事窗口,不存在老人躺在冰冷的地上)的证据。 / T# @$ D9 Y- X, b% p, w; i- S# r. U, M: p" r
其实吧,顺带评论一下该执法大队的舆情处理水平。6 i( X; R2 `, T) ]* ?" a, B Z
舆情负责人应当及时联系笔者,说明情况,愿意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则改之无责加冕,就对了嘛!笔者撤了贴就对啦。6 y2 z( i T9 E( l5 S
然而该单位的处理方法是直接报警,打算直接把监督的人民群众送进监狱,心之歹毒,事情是否属实难道自己心里没有数吗?叩问执法大队,当底层百姓为了生计犯了那么点点错误,你们是怎么对待的?贩夫走卒为了几元钱的生计收入,你们是怎么为民执法的呢?“下毒手”(把监督的人送进监狱)就是为民吗? 2 A U4 K8 V% `* H# m7 ? 建议该单位应当加强党建学习,学习党的政策、理解透执政为民的党的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作一个人民拥护的、理解的政府的好单位。 . u/ Y( b2 P% t F' n D' [3 {% f# U,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