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女子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持刀刺死,此案引起广泛关注。 9月23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宣判,维持此前一审的死刑判决。据亲属介绍,周某霞1987年出生,是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年左右,周某霞与河南平舆县人赵留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留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接下来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 约两周后,悲剧发生了。 起诉书指控,提交离婚申请后,赵留超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与其见面,并扬言要杀害其家人。 周某霞亲属称,2023年7月20日,赵留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很强硬”。因担心赵留超有暴力行为,周某霞报了警,但赵留超不愿意去派出所。当时,赵留超坚持要见面,还称“互相道个歉、认个错,不要离婚了”。迫于赵留超的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 对于事发经过,起诉书指控称,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为防被赵留超伤害,与其亲友一同到约定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等赵留超。当晚11时许,赵留超驾驶电动车到该处,下车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霞亲友阻拦,赵留超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不计后果地朝周某霞亲友上身要害部位进行捅刺,致多人受伤。周某霞见状立即逃离,赵留超即持刀追赶周某霞,其间周某霞摔倒在地,赵留超即持刀对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多刀,后被阻拦才无法继续施害。之后,赵留超被按倒在地,其间仍激烈反抗,挥刀肆意捅刺,意图继续行凶。周某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 据广州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4月25日消息,4月25日,广州中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留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8月2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庭审中,赵留超及其辩护人称,案发时,赵留超虽带刀前往,但并非蓄意杀人,其没有杀人故意,请求法院轻判。对此,公诉人认为,赵留超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已审理查明认定。 对于赵留超的上述辩解,周某霞的家属表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认为赵留超是为了保命狡辩。 周某霞的家属透露,今年7月,赵留超的辩护律师曾联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提出赔偿8万元签订和解协议,他们回绝了。受害方家属的态度很明确,要求判处赵留超死刑,不会谅解赵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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