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过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为公民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有什么不好呢?+ G+ x U6 y# _2 F r$ O! f
7 \$ K d9 y6 c# w+ a
8月12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如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登记地域也不再受“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登记程序的简化,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
如果对背景做一些了解,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这次修改。《婚姻登记条例》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配套法律法规,是对上位法在具体执行时的补充,主要是对结婚和离婚的具体程序做出规定。换句话说,它是对婚姻登记程序做出适应上位法的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另起炉灶。
$ {4 |0 H' b9 T4 W- H$ A- \1 S
g; b7 ?2 O9 E, B6 e结婚登记程序的修改和所有的公共服务一样,都是在不断简化的。想当年,结婚还要单位开证明,目的是让单位给个人的婚姻状况背书。后来,大家意识到这种证明与法律对婚姻自由的保护相冲突,于是取消了这一环节。同样的,随着时代的变迁,户口薄在结婚登记中的作用,也日渐消解了。
9 h- \4 r8 ^5 \% Q; _7 n+ I5 n# x' K) W7 Q! N
去年,有网友在民政部官网上留言,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当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对相关问题答复称,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如果无法出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1 V- P8 u, ?" e
N* K3 V" J# l0 J; R- Z$ Z民政部门的回复,正好说明取消登记时出具户口簿的原因。以前,要求结婚登记必须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但现在,将取消登记的地域管辖,还要户口簿做什么呢?事实上,省域内部跨地区办理基本上实现了,而从2021年开始,一些地方已尝试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人口自由流动是当下社会的常态,婚姻登记取消地域管辖,这与信息联网时代政务服务强调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腿的趋势是一致的。
9 q/ \3 w+ v2 Z. w1 ~0 D+ X$ K! Z
" v2 Z( h) o; l4 B; r- a) ^不可否认,户口薄对结婚自由的潜在干扰,多多少少仍有存在。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总有种种期望和安排,特别是在子女没有迁出户口的家庭,户口薄有时候会成为父母干预子女婚事的工具。比较极端的,还会出现父母藏、子女偷的“户口簿大战”。这样的故事是影视剧中常见的桥段,在现实中也不时上演。
; w" j% A8 A/ A& U" \9 E
, x H! q0 N+ ?4 _有人担心,取消户口簿会导致年轻人轻率进入婚姻。其实这个思路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恰恰忽略了法律赋予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成年人具有的婚姻自主权。征求父母意见,获得父母祝福,当然是应该的,但如果就此认为,父母天然正确,子女天然莽撞,就应该让父母掌握干预儿女婚姻的权力,这个“回头路”就跑得太远了,甚至逾越了法律的边界。- n O2 z* [* O, C6 z7 u, M
. h& ^+ R& S! Y- F当然,我们也应该从网络讨论中看到人们的关注点,比如,如何防范重婚、骗婚的问题,如何让年轻人在步入婚姻时能拥有更成熟的婚恋观。前者有赖于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数据联网的完善,以及与公安机关等各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只要婚姻登记机关能够准确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及时更新婚姻状况,就能有效防范重婚事件的发生。而后者则属于婚恋教育、家庭伦理的范畴,这其实与结婚登记程序没什么关联。
. M9 f1 E, c) i- x5 I
2 \0 o4 n5 S$ U2 d# i6 ^/ E( x7 w通过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为公民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有什么不好呢?7 A( L; G; e, m+ ^5 U" h2 c& h
1 U- B& F' G5 S, L8 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