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君子爱财:封某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没有了,谁遇到这样的女子谁倒霉,通过这一事件来看,其前夫与其离婚绝对不是因为她喜欢唱歌那么简单的呢! ' A/ @2 p s: r9 w. f: u/ D * b; h; _+ k) K" a网友纯情自然:封某的脸皮真的是比城墙还厚,我觉得:殷某就应该与她分手,这样的女人,还要她干啥?9 {5 O# M" C6 h. [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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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电灯泡子要玻璃。所谓的“人要脸”就是指:做人要懂得羞耻。毕竟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懂得“要脸”,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脸”都不要了,还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 j1 s; J. G0 F ^6 x) ?4 Z % g. _; [9 b$ R5 _而此一事件中的封某显然是不懂得“要脸”的一个人,在她有男友的情况下,还公开与其他男子暧昧,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呀!老胡觉得:封某应该警醒了,毕竟,自己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如果再不警醒,自己也许就会臭名昭著了呢!$ E% @& }* T9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