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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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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0:47: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记者今天(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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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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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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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s0 W' H" g+ d) _9 V% ~9 }! R7 E& N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F9 Z% _/ t( O  L2 N8 L  v.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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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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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简历公开信息显示,孙志刚出生于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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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N8 O1 f/ @/ P8 q, e5 `' a孙志刚早年武汉工作,曾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 @5 X' c* q" `$ y6 p' G6 r

" i; @7 v5 ?; n2006年,孙志刚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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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 K  Y0 ^( h  B- E7 z2015年10月,孙志刚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孙志刚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11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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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他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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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晚消息,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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