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据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2月10日农历大年初一,是游子返乡、阖家团圆的日子。当晚,随着西工法院警车的警笛声响起,这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最终没能“躲得过初一”,被依法拘留。 基本案情: 赵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某支付借款本息。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工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郑州等地,但一直没有找到张某踪迹,也没有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推进案件执行落地,执行干警向公安机关申请了临时布控。
“西工法院执行局,我局已查控到你处报送临控人员张某,请接收办理。”大年初一晚七点,西工法院执行干警接到鲁山县公安局临控预警信息后,立即驱车奔赴鲁山县,同时委托鲁山县民警先行控制住被执行人,最终于凌晨零点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西工法院执行局,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到场进行调解。 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张某仍不为所动、抗拒执行。西工法院立即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大年初二凌晨4点,执行干警将张某送至拘留所,在办理手续时张某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试图逃避拘留,后执行干警及拘留所民警对其进行教育疏导,并成功办理了拘留手续。 ; Y( b B$ }7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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