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81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无力还债被迫发生关系,结局令人意外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309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17:10: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我们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论是人情债还是金钱上的债务,都需要及时偿还,这是一个人诚信观念的体现。但如今却有很多人将自己背负的债务当成了把柄,不仅不还钱,甚至还借此在债主面前耀武扬威,似乎借钱的才是大爷一般。
/ r- o3 i/ C- j: ~6 \8 k% O, s8 x  w0 ?% ~- V  {+ E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部分人无力承担债务,从而在债主的逼迫下拿其他东西来交换,而人的欲望是没有尽头的,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甚至是无数次,借出去的钱也就成了他们侵害他人的借口。 女子余某是浙江宁波市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她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好几年,手下的服装店也在她的经营下蒸蒸日上,可天有不测风云,在市场环境的动荡下,无数商家陷入了危机,余某很不幸就成为了其中之一。
- @# K* u# K- ?. T( j) o, l4 \# O  k! `% z( ]2 S3 F3 y
为了挽回自己付出了无数心血的服装店,余某掏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才勉强将局势稳定下来,但代价是有一笔7万元的货款无法及时支付,于是余某便联系上供货商刘某,并向对方说明了情况,希望他能够宽限几天。
' e2 A! E9 C2 @6 H& p% n# W# s2 D: X! k2 h
其实余某与刘某除了生意上的往来,平时的私交也还算不错,因此余某认为自己只要开口,刘某就一定会给她面子。果不其然,刘某看在两人交情的份上给了余某两个月的时间,但两个月后,余某的服装店还是没有任何起色,这笔货款她自然就还不上。 而刘某却不打算再次给余某时间,于是他就上门去讨债,可余某并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不起,便再次求刘某宽限点时间,可刘某这次却坚持要拿钱回去。无奈之下,余某只能四处凑钱,但到最后也只凑出了一万多块。
/ Y$ R. T" R$ Y. k5 Z) k- {# t5 K- m- j' e0 w
但刘某拿到钱后还是不愿意离去,他一分钟都不想多给余某,可余某哪里还拿得出钱来,而就在这个时候,刘某却对余某起了歹意,他提出让余某以身抵债,只要余某能够陪他一个晚上,那么这笔债务就一笔勾销。
2 N; Z$ K: V# e" [( P
1 B3 e) ~1 P* T" _/ H) p/ V! n听到这个无理的要求,余某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拒绝,但刘某被拒绝后竟然恼羞成怒,大声呵斥着要余某还钱,否则就去砸了她的店铺。这让余某紧张起来,若是店铺没了,她的心血就将毁于一旦,所有的努力也将付诸东流。
; Y4 b# J$ l' V. G- S4 A
+ j0 L& ?5 s3 s% {( O+ C# U因此她犹豫了,而还没等她做出决定,刘某就已经忍不住了,他其实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垂涎余某的美色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抓住余某的把柄,如今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自然不会放弃,于是他就趁机侵犯了余某。刘某离开后,余某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报警,可她突然又想到了刘某之前的话,这次之后,她的债务就可以一笔勾销,她的服装店也就有了起死回生的可能,再三犹豫之下,她最终还是选择将这件事瞒下来。4 a5 z4 Y" h! A1 D* E2 M5 Y% t: q
5 ?9 e, K/ M5 n! L$ x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刘某非但没有放下这笔债务,甚至还要求余某当他的情人,这让余某无法接受,面对刘某的得寸进尺,余某明白自己再妥协下去只会受到刘某无止境的侵害,于是她鼓起勇气来到了派出所。) o( T4 x( J) k" j

0 A9 X1 B' z$ x  X接到报案之后,警方立即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面对警方的询问,刘某承认自己与余某发生了关系,但他却称余某是自愿的,因此不能称为QJ。那么刘某对余某的行为究竟属不属于QJ? 根据《刑法》中对QJ罪的司法解释,QJ罪的构成应当满足两个要件,首先是行为人采取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当时刘某以欠款为由胁迫余某与其发生关系,自然是符合这一要件的。
+ r- Y/ O! J6 c& i+ m( O! G0 q* |1 ~6 P7 Z* Z6 J* y6 o% m
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来到了余某是否自愿与刘某发生关系。根据案情,当刘某提出无理的要求时,余某的第一反应是拒绝,这也就明确了当时余某的态度,她不愿意与刘某发生关系。之后刘某对余某事实侵犯,虽然余某并未做出太过激烈的反抗,但这是因为刘某曾以欠款对余某进行威胁。
0 C+ Y9 c4 B) C  w
+ J9 r. J* ~- Y2 y4 c  ]3 Y而且在判定妇女是否自愿时,半推半就并不能作为妇女自愿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依据,综合下来,当时余某并非自愿,因此刘某的行为属于QJ。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9 c0 S& O5 v- c; V/ H/ v3 w3 \4 o5 O0 L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 p/ c( U! a$ w) b, v1 O5 r1 r/ i0 _: Y( K( q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 y: s9 ]" z! o, Z5 |' D* m) `
3 C+ Z$ }) ~8 Z% X0 _(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 i% _9 Y& b7 U+ n3 n
9 D& C5 Z6 N: Q& F, S3 X6 B% x(四)二人以上轮J的;1 b  }1 d. G9 U  f

" ~& @: d: F4 S3 w(五)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 |! a& O/ x; `3 }) h( D4 g' V3 ?" q% l. N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n+ w9 a. V9 F; k  v
- T3 l# ~7 b* ]; `  J6 K
根据案情,刘某受到的惩罚应当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其实刘某会做出这样的事只不过是一时间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虽然说余某是存在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事实,但她并非不想还,而是没有能力偿还。8 _- W1 y4 p; d# U# x' j* {' x5 v- `

8 H. T) u5 `6 F4 H; l4 k* Y可刘某却被猪油蒙了心,竟试图将这笔债务当成控制余某来满足自身私欲的工具,他不仅仅是触及了法律的红线,在道德上他同样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最后受到惩罚也不过是他咎由自取。
9 C$ h( G7 P7 y  t$ v% U
7 z- Z) y) x' v) O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8-20 06:4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