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人报警:给住建局“关系”6年送了683万 因“关系”拿了钱却迟迟不给公租房钥匙、也不退钱,陕西咸阳三原县3名公租房代办人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承认从2017年至今,6年多时间里共收取683万元公租房代办费,交给了三原县住建局有关领导。 投诉人:交了4万元代办费没办下来公租房 “去年为小孩上学方便,经亲戚介绍,我认识了三原县一家健身俱乐部经理刘某(甲),其宣称可在三原县城替人办公租房。因为亲戚通过刘某(甲)顺利办下来了,所以我就很放心按要求交了4万元代办费,其他朋友闻讯后陆续找刘某(甲)代办,共计交了24万元。”三原县村民赵女士说。 赵女士说,是去年6月份交的钱,刘某(甲)称公租房办理下来交房时间在去年10月份,但直到现在过去一年多了只给了房号,钱也退不了,孩子上学问题也解决不了。 当时刘某(甲)代办公租房时,宣称其可以代办的是三原县福汇佳园公租房小区,里面有将近200套公租房源未分配。该小区对应学区学校就是小区对面的一所小学,这是其一;其二,按照三原县目前二手房租金,小两居室租金需要800元/月,三原县福汇佳园公租房小区50多平方米两居室租金仅有300元/月;其三,承租公租房之后,很少有承租者退出。 代办人:以前“关系”能办 不知这次为何耍赖? 在今年10月16日赵女士与刘某(甲)的一段通话录音中,刘某(甲)称,从2017年起其就一直通过三原县住建局的关系为他人办理公租房业务,已给很多人办理下来,但这次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方竟然耍起无赖,导致他夹在中间很难受两头受气。 当赵女士提出退钱时,刘某(甲)称,他所收的钱已经交给了“关系”,他也多次到三原县住建局“关系”处,要求要么退钱,要么给大家交付公租房钥匙,但对方一直在推诿扯皮。
报案材料:3名代办人收取公租房代办费用683万元 18日上午10时许,赵女士当着记者的面,再次拨打刘某(甲)手机,询问何时能退还代办费? 刘某(甲)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到了三原县公安局,递交《报案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刘某(甲)给赵女士发来的《报案材料》显示,此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租房代办共有三人,分别是:刘某(甲)、郝某、刘某(乙),被报案人为:吴某、安某(供职于三原县住建局相关部门)。 报案人在《报案材料》中称: 刘某(甲)、郝某和吴某在2017年认识后,吴某以在三原县房管局有关系能伙同为报案人等办理公租房需要收取办事费等理由,多次收取报案人及报案人的亲朋邻居等人钱款683万元。 今年7月20日,报案人刘某(甲)多次寻求吴某退款无果,吴某主动向报案人刘某(甲)出具欠条,其中从2018年5月到2023年之间办理公租房总钱数467万元,承诺一个月内把自己拿走的钱退给受害人,并且追回房管局领导收受的钱款后全额退还给受害人。 当日,吴某主动向报案人郝某出具欠条,其中从2018年5月到2023年之间办理公租房总钱数199万元,承诺一个月内把自己拿走的钱退给受害人,并且追回房管局领导收受的钱款后全额退还给受害人。 报案人刘某(乙)通过郝某认识吴某后,帮助亲朋办理公租房,2018年7月10日至今合计总共交付吴某33.6万元。 在这份《报案材料》中,三名公租房代办称,在追债当中,吴某亲口对报案人承认,他伙同的人之一是住建局工作的安某,两人合伙瓜分了报案人们的钱款。吴某说:“一个公租房资格安某收至少2万元”。 在这份《报案材料》最后,附带了73名报案人的名字,赵女士看完《报案材料》后表示,这73人都是办理公租房的当事人。
三原县住建局:已告知公安部门 建议受害者报案 18日上午11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三原县住建局,该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某就相关问题给出回应。 张某介绍,三原县公租房共建设了2900多套,目前还有300多套等待分配,包括福汇佳园公租房小区200多套。 针对三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问题,张某介绍,三原县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是城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中申请公租房必备的条件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300元;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在本县城区内无住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这些申请家庭还需要经过层层审核及公示,最后符合条件者才能按照要求给予分配房源。 既然有这么严格的制度,为何福汇佳园公租房小区会出现这么多代办户问题?张某说,该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发布《关于打击违法代办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建局从未设置任何委托办理机构,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 针对福汇佳园公租房小区会出现这么多代办户一事,该局已经告知三原县公安局,并建议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三原县公租房租金退费一事,张某表示,目前三原县公租房实行动态监管,公租房租金市场价为4.5元-5元/平方米,对于复审之后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则按照要求退还30%租金。 针对《报案材料》中所称在住建局工作的安某还在履职的问题,张某表示,安某几个月前已经到该局另外一个部门。10月18日上午11时35分,记者来到三原县住建局安某目前所在部门,但该部门办公室大门紧锁,多次敲门无人应答。 三原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人通过电话询问安某,能否回应记者关切问题,安某拒绝接受采访。 10月18日上午11时50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三原县公安局,该局政工科负责人在请示有关领导后表示,此事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之后才能接受媒体采访。当日12时许,记者拨打代办刘某(甲)的手机,电话处于无法接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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