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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消息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开一起夫妻离婚后约定复婚前的考察期内的婚姻及经济纠纷。复婚考察期内,前夫发现前妻再次“出轨”,要求返还转给她的所有钱财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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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p5 L# M1 c9 C% c; S) J今年5月,易某将前妻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退还离婚后同居期间转给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15年,易某与张某因感情深入,双方商议着结婚。同年8月,两人在双方家人的见证下成功领了证,办了婚礼。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融洽。 两年后,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呱呱坠地,加入了这个两口之家。易某和张某很喜欢这个新加入的小生命。 9 a% h; g4 }0 g, s
但没过多久,两人感情出现裂痕。也许是厌倦了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平淡,张某多次出轨。易某忍无可忍,2021年7月,两人经息烽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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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 {. p) U% X4 ?8 I" _离婚后,张某经常去前夫家探望女儿,久而久之,生出后悔之意,她向前夫易某提出复婚请求。易某经过慎重考虑,也顾及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便同意复合,但考虑到前妻之前的表现和两人离婚的原因,易某提出了复婚前需要一段考察期,张某也同意了。
今年年初,两人考虑复婚,并约定3月办理结婚证。还没等到2月,易某发现前妻再次出轨。他这才意识到:原来,她不是真的想复婚。 易某再次将前妻张某告上法庭。这次,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前妻返还复婚考察期他转给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烽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收到这个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特殊性,不能只单纯了结案件就完事,一旦进入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原有矛盾,先就双方现在的情况进行诉前调解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于是,法官通知两人到法庭温馨调解室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劝解后,易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向易某退还转账12000元,并当场兑现。双方均表示以后会继续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职责,正确处理好两人的关系,为女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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