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5日凌晨,广州东风广场上,一位清洁工人像往常一样打扫卫生。 她一抬头,发现丽豪阁一栋住宅楼中间,隐隐约约挂着一具女性尸体。
她身穿贴身衣物,被挂在12—13楼之间,四肢伸展,腰部弯曲,躺在中间的横梁上。 清洁工人大吃一惊,赶紧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刻对案件展开调查。 据悉,女孩是从30楼的3006坠落下来的,这栋房屋,长期出租给3位韩国男生。 保安表示,事发当天凌晨,的确看着3个男人,带着一个喝醉的女生,摇摇晃晃走进小区。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女生就被发现死在楼中间的横梁上。 年轻女孩、3个韩国男人、醉酒、共处一室、身穿贴身衣物坠楼身亡…… 这些线索,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把案件往暧昧的方向去想。
一时间网上舆论四起,很多人都猜测,女孩是不是和3个韩国人,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最终价格没有谈拢,所以被3个韩国人推下30楼,当场身亡? 推测很有逻辑,但没有证据,根本无法凭借推测,对3个韩国男生定罪。 这位坠楼女生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惨死在高档小区的横梁上? 她的死,真的和3个韩国男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桩颇为离奇的“广州女星自杀”案件。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刻将3名韩国男生带回警局,进行审讯。 同时,也对3006房间进行了勘察。据悉,女孩的牛仔外套和包包都放在客厅内,房间整洁,并没有搏斗过的痕迹。 在厕所的马桶上,警方发现两处踩踏,窗户铁丝网下方被掀开,窗户有被撞击的痕迹。 女孩就是从这个地方一跃而下,最终被挂在12—13楼的横梁上,当场身亡。 而她的牛仔裤,被发现掉在楼下草丛中,多处破损,腰带则挂在女孩的腰间。 除了案发现场外,警方也对女孩进行了尸检。 女孩身上多处骨折,内脏破裂,生前没有遭到侵犯,也没有服用过任何药物。
不过,在女孩体内,警方检测出大量的酒精成分,高达300mg/100ml,达到了醉酒的极限。 也就是说,女孩在生前,曾经大量饮酒,并处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 事情曝光后,在网上引发极大的舆论。 4月6日,某媒体曾对一位“邻居”进行采访。 对方表示,在凌晨三点左右,他听到楼上传来多位男生和女生的争吵声。 随后女孩说的一句话,让他记忆犹新。 “你们三个人,为什么只给一个人的钱?”
这段采访,将整个案件的舆论推上高潮,有的网友,甚至借此推测出整个犯案过程。 # H4 k! r6 p/ x# V( m
“三名韩国男生带失足女孩回家,因为价格没有谈拢,恼羞成怒,将女孩从楼上推了下去!” / b' C }- O F
因为3名男生是韩国人,这已经上升到民族感情问题。
: r2 j& _: V$ t4 T. s6 r% D因此,广大网友开始对展开网暴,并对他们进行人肉,最终扒出他们的真实身份。
三个人分别叫朴英、金柱浩和孔恩哲,是大韩航空驻广州公司的员工。 职位分别是副驾驶、主管机械师和领航员。 事发之后,他们已经乘坐飞机回到韩国,之后又转机到墨西哥。 之后,网友们将怒火,转嫁到大韩航空身上,以至于对方不得不站出来辟谣。 “这三个人,并非我公司的工作人员,请勿以讹传讹!” 除了展开针对3名韩国男生的网暴外,这名遇害女子的遭遇,也不比他们好多少。“Easy Girl”、活该、自作自受等标签,被疯狂贴到女孩身上。 可笑的是,这个时候,网友们连这名女孩姓甚名谁,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随着舆论的发酵,女孩的朋友和家人再也无法忍受,只能选择站出来解释。 如此,女孩的身份才正式大白于天下。据悉,女孩并非“失足少女”,而是一位女星,名叫谭静,今年23岁。 在国内和韩国人圈子里,具有相当知名度。 她1985年出生于河南洛阳,母亲是图书馆管理员,父亲早年为保护母亲,被歹徒杀害。
谭静家境一般,但长相清秀,19岁那年,成功考入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毕业后,签约亚视,成为一名演员,参与拍摄了多部电影和广告片。 因为长相清秀、气质出众,谭静还受到韩国经纪公司青睐,邀请她到韩国发展。 虽然在韩国,谭静拍摄了多部MV和广告,但并未能大红大紫。 再加上不愿意整容,受不了韩国公司的高压,于是在2006年和公司解约,回到国内发展。 回国后,谭静签约广州一家经纪公司,成为一名女模特。
拍影视剧、MV、广告、时尚短片,成为她的工作日常。 闲暇之余,她还兼职中文老师,教在广州的韩国人学习中文。 看似努力工作,但根本赚不到钱,作为3线小演员,每个月收入只有可怜的8000元左右。 工作之余,谭静也谈过两段恋爱。 第一段恋爱,是和一位广州男生,两个人非常恩爱,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惜的是,对方父母非常不喜欢谭静的工作,于是让儿子和他分手。 男生思量再三,最终同意了母亲的要求。
第二段恋爱,是和一位在广州生活的韩国男生,谭静同样是全身心投入。 可惜的是,对方是个“渣男”,对谭静骗财骗色,之中因为经济纠纷,两个人分道扬镳。 也许是因为工作和感情上的不顺心,让谭静变得非常喜欢喝酒。每次和朋友聚会,便会将自己灌醉,在现场大发酒疯。 起初,朋友不以为然,还夸谭静“可爱”,任由她在人前撒泼打滚。 但随着时间的发酵,她喝醉的频率越来越高,做的事情也越来越过分。
有一次,在醉酒后,甚至当着朋友的面要割腕,幸好被朋友阻止,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由此可见,生活中的谭静,本身就是一个情绪极不稳定的人。2008年4月14日,警方通过媒体公布,已经排除谭静他杀的可能,属“自行高空坠落”。 4月17日,警方宣布结案,3名韩国男生被判无罪,并表示谭静母亲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 但四天后,谭静母亲却站出来表示,自己从未见过尸检报告,并寻求律师的帮助。 4月24日,警方让谭静母亲查看尸检报告3分钟,不让复印,理由是“不可公开”。 对于这样的解释,很多网友相当不认可,并提出很多疑问。
据悉,厕所的窗户很小,高只有1.2米,宽0.5米,还有铁丝网。 一个女孩,怎么可能钻得过去? 对此,警方的解释是,谭静身高1.66,体重只有47公斤。 如此娇小的身材,想要钻过去,简直易如反掌。 之所以她能钻出去,是因为铁丝网并非牢牢固定,是用胶水粘住的,一撕就开。 至于为什么掉落后,身上只穿着内衣内裤。 警方表示,这是尸体在高空坠落时,因滑动、勾挂、高空坠力导致的。牛仔裤上的撕裂痕迹,依旧挂在身上的腰带,就是最好的证明。 除此之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3位韩国男生将女孩推下楼的。 女孩生前也没有遭到侵犯,因此,警方才作出3名韩国男生无罪的论证,符合相关程序。 正常来说,案件至此,就已经落下了帷幕。 但三男一女共处一室,再加上当事人身份特殊,让网友们并不肯就这样善罢甘休。 “当晚真没有发生些什么,我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即使警方已经判3名韩国男生无罪,但他们还是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每天都生活在路人挑衅的目光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打,人身安全完全无法得到保障。 无奈,他们只能找到媒体,将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全盘托出。 案件至此,网友们才知道,事发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三名韩国人并非大韩航空的员工,而是在广州做服装生意的商人。 谭静,因为在韩国出道,因此在广州的韩国人圈子里十分出名,和很多韩国人都是好朋友。 4月4日,谭静的韩国朋友金某,打算在近日返回韩国。 于是,她叫上谭静,以及三名韩国人,三男两女,一起到酒馆去喝酒。
期间,谭静喝了很多,离开酒馆时,已经有些神志不清。 这个时候,金某表示自己出租屋内还有很多东西,回国后用不少,于是打算送给他们。 于是,五个人便打车,回到金某的出租屋内。 在金某的出租屋,谭静又喝了一杯洋酒,待了一个小时,他们打算离开。 走出金某的住处时,谭静已经醉到不省人事,连住处在哪里都说不清。 无奈,3名韩国男生只能将她暂时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内。根据保安提供的监控表示,四个人回到小区的时间,是凌晨5:29分。 四个人的状态,跟3个韩国人说的如出一辙,并未有不对劲的地方。 进入出租屋,谭静觉得有些燥热,于是便脱掉牛仔外套,上半身只穿一件无袖女式背心。 之后,她到厕所打了个电话。 通话中,谭静显得十分暴躁,声音中夹杂着中、韩、英三国语言。 因为当时喝多了酒,谭静又在厕所中,所以并不知道她说了什么。 不久后,他们便听到厕所传来“咣咣当当”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楼上掉了下去。3个人赶紧来到厕所,发现窗户开着,谭静已经不知所踪。 害怕出事的3个人,赶紧叫来社区保安,到楼下搜寻谭静。 但找了半天,都没发现她的踪迹。 事后,保安十分气愤,看着3个人满身酒气,还以为他们戏耍自己。 这一点,小区的保安可以做证。 找不到谭静,3个人只能作罢,回到出租屋内便睡了过去,直到警方找上门。他们这才知道,谭静的确是坠楼了。 之所以找不到踪迹,是因为被挂在了12—13楼的横梁上。事情的经过就是如此,3名韩国人全盘托出,但并未获得网友们的信任。 网友们半信半疑,猜测3个人串供的可能。 但在此之前,3个人都被带回警局,被分别审讯,根本没有串供的机会。 如果是提前商量好的,在审讯过程中,肯定会露出马脚,被警方察觉到。 但审讯的过程中,3个人并没有表现出反常的地方。所言所讲都非常符合逻辑,并完美契合警方找到的所有证据。 虽说案件已经十分明了,但部分网友依旧不肯善罢甘休,在网上提出很多疑问。 谭静和3个韩国男生并不认识,在明知她喝醉酒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把她留在金某家,反而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内呢? 因此,更多网友倾向于,3名韩国男生想对谭静图谋不轨。 谭静心急之下,逃到厕所,因为喝多了酒,神志不清,误把窗户当门,推开跳了下去。 这才导致悲剧地发生。
可惜的是,猜测终归是猜测,没任何证据,按疑罪从无原则,根本无法对3个韩国人判罪。 并且案件已经结案,网友们再怎么讨论,也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那天晚上,出租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除了谭静外,怕只有3名韩国当事人知晓了。
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他们无论如何,都只会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证词。 到底是相信前者还是后者,那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0 u" M, k; i# N* F. O1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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