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名女子正在出租屋内睡觉,正睡得迷糊时,突然听到客厅传来异响,她起身准备出去看看,刚下床,就发现一男人站在门口,她楞了一下后,随后吓得大叫起来,对方赶紧让她闭嘴,说他是房东,女子却依然很愤怒,选择了报警。 据女子介绍,这间租房只有她一个人住,事发当天她正在卧室睡觉,由于就自己在家,所以她穿得很随意,在听到客厅动静后,她一下就惊醒了,随后,还听到有开锁的声音,吓得她一激灵,难道是家里进贼了吗? 于是,她随手拿了根棍子,然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却不料,发现一个男人,正站在卧室门口望着她,吓得她大叫起来,对方连连解释自己是房东,女子却非常气愤,急忙将衣服穿上,随后对着男房东怒吼:
“我衣服都没穿,你怎么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擅自进来?你真的很过分哎。” 眼见女子情绪激动,男房东也是急忙退出了房间,站在房间外解释,说自己给女子发了消息,可是女子没有回消息,他怕女子出事,所以才来看看的。#福建头条# 这番解释,并没有让女子释怀,女子反问道: “我在睡觉,没看到信息很正常,我没回你就能直接进来吗?你想干嘛。” 男房东对此无言以对,自知理亏的他,说自己马上就走。
事后女子选择了报警处理,并解释说房租是季付的,已经按时交了。信息在此之前都有回复的,这一次房东在10点给她发了一句你好在吗,她在睡觉没看到。12点我醒来时,就发现他已经在房间门口了。 她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决定马上搬家,她表示并不存在拖欠房租的情况,并将视频发到了网上,提醒女生一个人在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从法律上来讲,男房东的行为已经违法。 房屋的所有权虽然属于男房东,但是女子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对房屋享有使用权,房东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未经女子同意,擅自进入房屋的行为,侵犯了租客对房屋的使用权,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不管什么理由,男房东就凭一次没回信息,就擅自进入房间,既不妥也是违法的,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男房东在进入房间,弄出声响之后,才惊醒了女子,按照常理,就算要进入房间,难道不该先敲门吗?哪有直接进入房间的,要是女子没有醒,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清。 对于此事,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中竟然还有支持男房东的。 有网友认为,房东是怕你出事了,他也要担责的,有好有不好咯,大家都没事就好,安全重要,要是房东一直打不通电话,发了多次信息也不回,房租也不交,这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也有网友认为,即使长时间联系不到应该报警,他这是非法入侵,犯法的。擅闯总归是不对的。发信息不回可以打电话,打电话不接可以报警,都轮不到擅闯。房主与房客,相互尊重最重要。
还有网友认为,有什么问题吗? 万一这女的在房间煤气中毒或者自杀,房东要是不闯进来是不是救不下来这人,问题还是在于没有沟通,房客一直不回复消息,房东的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房客的了? 说实话,网友的评论让我吃惊,竟然那么多怪女生的。人家说得很清楚,没有欠房租,而且一个单身女孩在家睡觉,房东这么擅自进来,就是很不妥当的行为。如果真是因为租客没回信息担心出事,好歹带上女房东进来,而不是一个大男人进来。 虽然我是房东,但我站女生这边,我自己进租客房间都是要经租客同意,哪怕她拖欠房租,只有在微信,语音,电话都多次联系不上,而且水电表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才会找物业陪同,前去房间查看,并且要拍视频留底。 通过这事,也提醒大伙儿,如果有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可以要求把钥匙全部拿走,或者是换锁芯,把旧锁芯保留,退房时再换回来,毕竟,出门在外,多留一个心眼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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