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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被拆迁户,生有一子(23岁)。依据国家一户一宅的政策,拆迁两处,安置两处,符合国家的政策,却只给安置了一处住宅,而且补偿与他人有很大的差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蔬菜乡韩庄村一组罗庄村民王某玲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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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 {% I: B) B' M# ^0 }5 r 2018年3月份开始拆迁,示范区拆迁办强行把我继承我母亲的宅基地和我儿子合法分的宅基地合并。儿子分的宅基地盖二层楼近300平方米,只给21万元还不给安置,到现在还没领到钱。哥哥王某成拆迁不公平只给9万多元;妹妹王某玲有合法宅基地、合法房屋400多平方米,只安置120平方米房子30多万元;我父亲王某太 2000年拆迁一次,2005年拆迁一次,可我调出来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2004年的,而且上面连个拆迁公章都没有。
. X# {. g7 X# B9 z4 K% g" \ 为此,我几十次找到村干部张某强说这个事。张某强不给我上会研究,还多次跟我说要给领导上礼才能办成事。事情一直拖到2021年,实在没办法,我去找示范区领导王某某说这个事,也没有结果。我就开始找办事处、示范区和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结果到市信访部门给我三级终结了。
) m( Y' Q% Y2 c 三级终结以后,我又去到市信访部门要求走复核申请,没有结果。我又到省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答复说三级终结不再受理了。事情就这样拖着。元月份,村委会选房子的时候,我253号8点多选了房子出来,后面竟然没人选房子了。总共400多户村民,我都不知道别人啥时候选的房子。' g1 {( l1 b W( e$ z
过年慰问老年人,村干部张某强不分给我爸慰问品,他想给谁就给谁。7月28日晚上8点左右,罗庄村居委会干部陈某某、理某、李某某、杨某某4个人来到我租住的滨水左岸小区敲我家的门。一直闹到半夜,物业看大门的才把他们撵出小区门口;陈某某、朱某某、李某某多次找到我儿子工作的地方,对我儿子连恐吓带吓唬说不让我向上级反映情况。
: @2 j5 A) f* Y3 \ 无奈之下,想到去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我是9月13日下午6点多的高铁,半夜到的北京。14日早上9点左右排队见了国家信访部门的领导,他们说把反映材料转到地方。中午1点多我找个宾馆休息一下,结果3点左右驻京办找到我,让我回家,说回家见市领导处理我的事情,我就跟他们回来了。结果回来后却受到不公正对待。这让我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 _ l2 J" U/ G0 K5 V9 P9 g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恳请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百姓合法权益。(来源:华夏民生网)& [, \" N2 w% g b%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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